不卡壳那都怪哉了。
高不成低不就,王老爷和王招娣看得上的看不上他们,看得上王家和王招娣的,这爷俩又看不上。
想想也是,但凡有点出路,谁愿意做赘婿?即便是一切都百无禁忌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也依旧不愿意做什么上门女婿,更遑论礼教甚严的古代?
每逢征兵打仗天灾人祸,监狱里的犯人和赘婿都是首当其冲的马前卒和被牺牲者,可见其社会地位之低下。
因此,尽管坐拥家财无数,直到王招娣二十岁,亲事也依旧没个着落。
在动辄十二三定亲十四五结婚的古代,二十岁的王招娣基本就是超大龄剩女,臭到家里的那种。
这回轮到王老爷发愁了。
倒是王招娣自己一点不急,说实在不行就找个姓王的看得顺眼人品不错的收了做弟弟,不是一样给王家传宗接代?
王老爷怒:“那个王跟我这个王,他就不是一个王!”
王老爷觉得实在不行就在自家船行里找个看得过去的,哪知道还没等他跟自己看上的女婿人选透透话,这边去河州府的闺女就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病怏怏的书生。
然后王家的狗血大戏就上演了。
书生是去河州府参加秋闱的秀才,一场风寒差点没要了书生的小命,银钱都换了药,总算是把命保住,可是却错过了三年一次的乡试。
书生这次是举债赶考,孤注一掷就奔着中举之后再去会试,然后十年寒窗,封侯拜相,现在欠了一屁股债,举人老爷也没做成,回乡的路费更是没着落,除了找阎王爷叉饭之外没有任何路可走。
于是书生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选择跳河。
被王招娣当成大鱼给捞上来了。
王招娣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这一款式的男人。
家里的仆从都是卑躬屈膝,恭敬有加,船行的汉子粗豪放荡,不拘小节。
于是,病的要死的井衡就这样被王招娣给带回了家里,锦衣玉食,嘘寒问暖。
一个月以后,井衡总算是养好了身体,在王招娣的含羞带怯里,在王老爷的目光殷殷中,半推半就答应做王家的赘婿,以后两个人生的孩子都姓王。
本朝对赘婿的要求就是,直系不得科举。
也就是赘婿的父亲和儿子不许科举,其余并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