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三十 走出这个怪圈子(1 / 3)

启明1158 御炎 254 字 2021-12-08

对于孔氏一个那么大的家族来说,只是经营田产,不太能填饱那么多孔家人的胃口。

所以还是经商来钱快。

而且通过孔氏家族衍圣公的爵位,经商所得抛去必要支出的成本,基本上就是纯利润,金国人也没问他们要过这部分的税收。

所以进入大明国之后,他们继续传统艺能,对这件事情进行了一番操作,通过承接一些业务赚取钱财,获利颇丰。

这些钱也基本上都给了孔氏主家,让他们维持优越乃至于奢侈的生活。

而且孔家家人众多,分支众多,开支巨大,很多地方也都要花钱打点,没有这份收入的话,他们还真不容易维持家族地位。

要是放在金国,这当然不算什么事情,完颜亮就算知道了估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没看到。

然而现在的皇帝是苏咏霖。

是准备掀桌子、在山东掀起一场大革命的苏咏霖。

大明立国以后倒是有设计要征收商税,但是因为缺少人手,主要目标还是放在了农税上,对于商税现在属于有法可依但是缺少人手执行的状态。

苏咏霖对商税这一块很重视,吸取了朱明王朝的教训,打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忽视商税而重视农税,南宋能靠着庞大规模的商税和盐税在蒙古人的狂轰滥炸之下顶住数十年,就足以显示商税的巨大潜力。

苏咏霖的大明国选择不赚老百姓的盐钱,但是对于商人他可没打算优待。

他不仅针对商人的经商收入设定了不同等级的税收标准,还对商人经营田产做出了严格限制。

苏咏霖在明律中明确规定大明国的土地制度是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农民拥有土地的方式是大明朝廷承包给农民耕种。

农民缴纳的农税就相当于是承包费用,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大明朝廷的,而大明朝廷保护农民承包土地耕种的资格,如果有所动摇,算作违约,是要付违约金的。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大明国界范围内的土地买卖只能由领受皇命的财政部国土司来操作,享受大明朝土地改革福利之后的农民只能耕种土地,而并没有出售土地的资格。

同样,也没有任何私人可以从农民手里购买土地,否则就是犯法,哪怕只是一寸土地的交易都是犯法的,是要被严惩的。

明帝国分发土地的时候,商人之家并没有获得土地的资格,明律颁布之后,也不允许商人通过钱财直接购买土地,一改金宋宽松的土地法规。

一边限制购买,一边限制出售,明帝国的土地法规全面收紧。

之前明律颁布的时候,因为这条法律,很多大臣都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意见。

不过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苏咏霖控制了整个司法和立法机关,所以这件事情上他根本就没有和旧势力妥协的打算。

该怎么定就怎么定,这件事情上没什么可商量的。

苏咏霖知道那些大臣反对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别看他们一口一个这样做不利于国家安定什么的大道理,其实就是发现这个法令限制了他们通过商业白手套兼并土地的途径。

苏咏霖一刀砍在了他们的肉上。

虽然眼下还没有真正实施,但只要实施了,这条法令必然会给他们沉重一击,且无论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巨大的隐患。

不让他们积累财富买土地了,那还能买什么?

奢侈品?

奢侈服务?

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有个大臣的话就说的很有意思,说苏咏霖限制拥有钱财的人购买土地,那么他们的钱财无处花销,要么存起来,要么只能用来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存起来自然会影响市场上的货币流通,影响经济发展,而所谓违法乱纪的事情,当然也不仅仅只是那么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