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沈仙河在没有见到苏念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叹。
不在京城当郡主后,沈仙河的仪容开始随便起来,她太喜欢在南方生活了,因为这边的人活的都很随性,只要你没有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来和犯法的事,你做什么都可以,就算你不穿鞋子,在大街上走,也没有会去注意你,去指责你,去围观你。
所以,入乡随俗,沈仙河每日鞋不好好穿,整日穿着男装,头发也像男人一样用一根簪子束着,没事的时候,就在大街上逗弄流浪的猫狗,给他们喂食。
铃铛姑娘也找到了她原来的兴趣,在街角开了一家医馆,用自己的医术为大家治病救人,不过,她是不收钱的,免费为大家治病。
因为沈仙河她们的到来,带火了南方的经济,以前很多吃不上饭的穷人,现在不但能够温饱了,也能存下一些积蓄,在加上沈仙河来办了免费的学堂,她鼓励大家,只要送孩子去学堂上学,不但解决孩子们午饭的问题,还送钱给送孩子来上学的父母。
以前街上到处都是乞丐,而现在,生病有免费的大夫治疗,上学不用花钱还不说,还能领到钱,再加上,只要稍微勤劳一些,去工厂里做工,都会有钱拿,百姓们何乐而不为,对沈仙河她们更是奉若神明。
看着沈仙河不修边幅的坐在大街上的台阶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逗弄着猫狗,路过的人都停下来向她打招呼。
“沈姑娘,早啊!”
“李婶,你也早!”
“沈姑娘,又来喂这些猫狗了。”
“是啊,刘叔,你的腿好些了吗?”
“托铃铛姑娘的福,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
“……”
来来往往的百姓都认识沈仙河,看到她在这里,自然都要停下来和她打招呼,交谈几句。
沈仙河也热情的回应他们。
“这位姑娘,向你打听一下,这里是不是有个苗疆来的姑娘开的医馆?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
听到这个问话,就知道对方不是这里的人,而且,口音还特别奇怪,但是和铃铛姑娘很相似,再加上,她现在是男子打扮,这人不是当地的人,又怎么知道她是女子,而非男子。
于是心中有些戒备起来,不过,面上却没有丝毫的变化。
“喔,你说的那家医馆啊,我知道,就在前面不远处,只是你是来找她看病的还是有其他什么事吗?”
沈仙河一边起身,一边装作闲聊的向他开口道,眼神还不断偷偷的打量眼前的人。
年前这人虽然是中原人的打扮,但脸上却有大片的刺青,刺着她从未见过的文字,而一双眼睛更是无比的浑浊,身高比起她这个女子来,也稍微矮了一点,露出的手背上也刺着一些她从未见过的文字。
“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她父亲,这个孩子从苗疆跑了出来,我一句打听,才知道她来到这里,所以就赶紧找了过来,姑娘,你真的知道她在哪儿吗?”
听到来人是铃铛姑娘的父亲后,沈仙河为之前她在心中的怀疑感到歉疚,于是赶紧给他引路道。
“啊,原来你是铃铛姑娘的父亲啊,不好意思,我是她的朋友,但从未听她提起过你们,所以对你们有些生疏,还请不要见怪,她就在前面的医馆里,我带你去见她。”
“没关系,这孩子自小就被我们宠坏了,很是任性,这次因为做错了事,被我和她母亲责骂了一顿后,就跑了出来,我找了她很久,才听说这里出现了一个从苗疆来的大夫,所以我就找了过来,没想到真的是她。”
“啊,原来是这样啊,铃铛姑娘很少给我们提起她家乡的事,所以我们不是很清楚,不过,既然您都找到这里来了,有什么话,还是要好好说,千万别生气。”
“嗯,不会的,她跑出来这么久,就是有天大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