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西风帝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红伯兮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