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调镇守北平府,而郑和再次随军前往,并被调入燕王府邸中服役。
因为精明能干,丰躯伟貌,博辩机敏,被朱棣欣赏,一步一步提拔起来。在靖难之役中立了大功,被赐姓郑,为明朝国姓,后面的郑成功也是这样。
现在,郑和年已半百,两鬓成霜。已经随朱棣的意思,已经五次下西洋,名扬海外。
因为殊荣,别人不称他为公公,而是叫一声大人。
郑和府上,郑和从床上下来,继子郑义连忙趋前搀扶,恭敬地道:“父亲,您近日身体不太好,医生嘱咐,让您好好卧床休养。”
“我啊,这病,是待出来的,你去外面看看,看景弘来了没。”
“是。”郑义点头,刚到院子里,就碰到王景弘和陈远。
“这便是陈远陈大人。”王景弘指着陈远介绍。
郑义多看了陈远一眼,听说他年轻,没想到他这么年轻,才二十出头。但那股沉稳劲,自己这个三十岁的人都不如,他没有什么功劳,原本是郑和的哥哥马文铭的儿子,原名叫马义,后来过继给郑和,才改名郑义。在户部当了一个小小的员外郎,级别比陈远差远了,连忙行礼:“见过大人。”
要见郑和,陈远心中隐隐激动,这是名垂千古,四海闻名的大人物啊,他连忙谦虚回礼:“都是同僚,不必客气。”
郑义引他们去见郑和,郑和坐在房间里的桌子边沿,耷拉着脑袋,手上捏有一只白色的手绢,平时用来擦拭用。
此时的郑和,身体虚弱,骨瘦如柴,哪里有威风凛凛在海面霸气侧漏的模样。陈远有点难受,知道这是在海上吹海风吃喝不善引起的疾病。这时候医疗十分落后,能撑到现在,是他身体本来很强壮。
“见过大人。”陈远行礼。
郑和咳了咳,很自然的用手绢捂住嘴角。
“大人,您的身体。”王景弘扶住他。
“不碍事。”郑和挥手,“老毛病了,天天坐,废了。”
他对陈远问道:“听说,你是支持下下西洋的?”
“是,下西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郑和摇摇头:“人言可畏啊,这些年来,我不知道受了多少文臣白眼,说咱家浪费民力,祸国殃民。”
王景弘:“大人,那是他们见识粗鄙——”
郑和笑笑:“公道自在人心,我不需要他们理解,听说你把下西洋的事情传到民间了,从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人是同意下西洋的,我这就满足了,陈远,这件事,无论如何,我都谢谢你,至少,让我知道,我没做错。”
陈远郑重道:“大人,相信后世之后,你的威名会传遍海内外。”
郑和笑笑,不太在意道:“我家祖与家父都曾前往麦加朝圣,我幼年时,曾听父祖讲过远航的故事,特别感兴趣——”
郑和缓缓的说起了过往,从第一次下西洋的激动,说道去了哪些国家,见了哪些风俗,历历在目,如数家珍,令人十分向往。
郑和从父祖,是一名教徒,不过他又信奉佛教,是一名佛教徒,并且过拜道衍为师,受菩萨戒,法名速南吒释,翻译成汉语就是福吉祥。
要说这郑和,虽然一身艺业高明,又常在皇帝身边行走,可他毕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就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尤其是自己身体残缺,他更不想受人白眼,什么千秋万代,他只知道,他的事业在海洋,他的渴望在海洋。在满朝文武反对的情况下,陈远能够帮助他,让他知道百姓支持他,他的心中实是感激万分。
郑和说了很久,郑义早就识趣的退出去,叫仆人上了茶和点心,他停下话,向陈远问道:“今日请陈大人前来,唠叨了这么多,实在叨扰了。”
陈远笑道:“说起来,小子发迹,靠的就是郑大人从海外带回来的红薯,如此,大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