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也因为各种各样历史原因多有混乱,举个例子刺史和州牧就是职权相冲又重叠的两个官职,简单来理解就是刺史和州牧唯一的区别就是兵权,至于恢复州牧制的原因就不再赘述三国迷大概都知道。
再比如北海相中的相的概念与太守还有属国王、部部长这几个官职的重叠,前两者比较好理解所在的行政区是国就对应的是相比如刘备的平原相、孔融的北海相,而行政区是郡则就是对应的太守,至于‘王’和‘部’有一点点封王的意思,就是属国的最高长官称之为‘王’。
当然这个王是行政官员,并不是封王有食邑的那种,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就这样混乱的官职属性和行政区域划分,就大大限制了升迁清晰的设定,陆衡直接拍板大宋治下所有的属国、国、部全部废弃,统一采取‘郡县制’为了不产生动荡国沿用之前的名字只是国换成郡,换句话来说以后没有北海国只有北海郡。
属国和部就比较麻烦,其中牵扯到其他民族自治,这就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被大宋打下的属国,比如辽东的辽东属国废除毫无异议,但是有些属国是当地投靠,不过这些在大宋少数民族的政策下也慢慢汉化阻力应该不会非常的大。
同时还要引入‘保甲法’讨论,修改最小单位五家为‘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十都保为一乡,又因为郡县人口不一当地超过五乡则要设立一县,换成简单换算就是五家为一保、二十五家为一大保、二百十五家为都保、二千五百家为一乡、而一万两千五百家则要建立一县城,而这县城约等于后世市的概念,每十个县则要新建立一个郡,当一州郡的数量超过一定的时候就要重新划分州。
如此这样不但重新划分了行政郡县,还等于第一次的大宋人口普查,配合上土地丈量普查。
就这样保长、大保长、都长、乡长、县令、太守、州刺史等等官职一一清晰,然后根据每个行政级别设立副手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