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谁也不服的……”
这些蛮夷番邦之族,通常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神祗,这东西是从出生就被种植进心里头去的,到死都抹不去,为了信仰和这所谓的神祗,他们随时都可以去死,正因为连死都不怕,便很难会背离,而且会衍生出一种我家的神才是最伟大,最厉害,最万能的,其他的神祗都是屎的信念。
“十有八九!”
“你怎么晓得的?”
“直觉!”
“……”
若是别人说这种话,多半是没人信的,但他说就特别有说服力。
“若真如你所说,那他是怎么办到的?莫非真有什么神力妖术?”
“你想得太多了,要真有什么神力妖术,你和我还能站在这边讨论他吗?不应该早让他像踩死一只蚂蚁似的弄死了吗?”
“呃……”
话糙理不糙,还真是这么个理儿了、
“那我们现在按照计划,进行第二步?”
始终把玩着手中利剑的男人道“不,先会会这个真主!”
“你要正面杠他?”
“谁说是正面了。”男人突然站起来,掀开蒙面的黑布,除了那双眼睛依旧锐利外,其他五官和遮着黑布时竟没什么不同,因为他脸上的络腮胡浓密得就跟还遮着黑布一样,“做土匪吗,就要有做土匪的样子!下山,劫他们去,哦,我说的不是截道的截,是抢劫的劫!”
众“……”
一群杀手搞暗杀的途中遇上了准备打劫的土匪……
这场景,这画风,有点……清奇啊!
山脚围猎区。
“姐,快看我猎到兔子了!!”上官司琪驾马跑了回来,手上拎着一只血淋淋的兔子。
正在摘花做花冠的繁星看到这只兔子,立刻伸手制止他跑过来。
“一边去,别拿这么吓人的东西给我看。”
她虽然不是什么善人,但对于活生生的一只兔子被猎杀,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的,她可是连鱼都不敢杀,看到鸡鸭被割喉放血就会汗毛直竖的现代人啊。
“姐,你胆子真小,它又不会咬你。你等着,我一会儿再给你去猎只野鸡,咱们晚上就有野味可以吃了,可惜你没把蜜桔那傻丫头带来,不然以她的手艺烤出来一定好吃。”
繁星看了不远处的堆放在一起散发着血气的猎物,那些可都是这小子猎回来的,“猎几只就行了,多了也吃不完。”
“又不是就我们吃,还有娘呢,爹也是要的,定要他好好看看我这苦练箭术的成绩。”
看着他意气风发的模样,繁星笑了笑,道“不用看,父亲也知道你有多努力。行吧,你再玩一会儿吧。”
她前前几天听便宜老爹说过,等他十岁了就会送他去军营磨练,想这么玩耍闹腾的时间不多了。
“那你在这等着,我去看看有没有稍微大些的猎物,总觉得兔子野鸡什么的不够看。”
“你可别跑太远,这山林虽然被围了猎场,可也不一定安全,你不许跑去危险的地方。”
“知道,你就放心吧。”他策马朝着林子的另一头狂奔而去。
繁星将做好的花冠放到马背上,然后取了水壶喝水。
熊嬷嬷一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再过个一时三刻,这天差不多也该黑了,一会儿等臭小子回来了就拉他回去。最好能赶在太阳完全落下前回营帐,春猎祭要举行五天,头一天就这么疯玩,后头四天身体可会支撑不住的。
她现在所在的‘儿童区’人并不很多,就是有也是和司琪差不多的孩子,都有会武的仆役跟着,倒是有几个相熟的过来打过招呼,但因她这两年足不出户,打造出的形象又是个胆子内向的,那些过来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