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之下,走进了食堂。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后,陈煜并没有去休息,要想变强,就必须要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
早晨武装五公里之时,刘河就已经将自己的狙击步枪交给了陈煜,并且将狙击步枪的用法都教给了陈煜。
虽然陈煜并不需要刘河教,凭借他枪械精通的技能,他自己也能很快就将其上手,但是有了刘河的教导,至少也是给了他一个借口,毕竟他以前从未接触过狙击步枪。
向高诚申请了一下,得到了高诚的同意后,陈煜就直接去武器库将自己的狙击枪给拿了出来。
他虽然有枪械精通这个技能,但是那只是纯粹的知识,具体的使用还是得靠他自己去熟悉,至少他是需要自己去校对一遍的。
枪就是士兵的生命,是士兵最好的战友。
在战场上,士兵若是不了解自己手中的枪,那他离死也就不远了。
八五式狙击步枪,是仿制的前苏联的vd狙击步枪,有效射程一千米,曾经在我军战士手中有过一千三百米的狙杀记录。
陈煜看着手中这支八五狙,心中也是有点激动。男人最喜欢的三样东西豪车,美女,枪。
他虽然在新兵连里已经摸过枪了,但是那毕竟是八一杠,和手中这杆八五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狙击枪,是号称一枪爆头的武器,有了狙击枪,那于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这句话就不再仅仅只是一句话,而是真的有了这个可能。
当兵,就要用枪,当好兵,就要用狙击步枪。
虽然好兵不一定就非得用狙击枪,但是用狙击步枪的兵,却肯定是好兵。
此时的陈煜,也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好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