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饭时,吴氏开心的向孙树新说要他看看黄历,选个吉日再搬迁。
孙树新满不在乎的一摆手,“从村头搬到村尾,还是搬去老宅,还看什么日子呀。”
“那不成,日子一定得看的。难得我们一家子单独出去住,以后那就是咱们的家。”
吴氏此次很有主见,且很坚决。
孙树新不愿与她争论,也就答应下来。
老两口饭后为着选日子的事情进房里忙活去了,林娇娇帮忙把碗筷收拾一下送到厨房,这种擦擦洗洗的活儿吴氏从来不让她做,她回厨房放好碗筷便去推孙泽宇进房间。
打了热水给他泡脚,自己也打上满满一盆,两人离得不远,舒服的泡脚过程中,她想起孙泽宇之前说过的话。
他说她赚回来的银子可以自由支配,他不会干涉她。
这一点,真的很不错。
作为古代的男子,能做到如此开明的程度,她能嫁给这样的人做夫妻,实在是迷之幸运。
“喂。”
她冲他吆喝了一句。
等他抬头看过来时,她冲他嘿嘿一笑,“宇哥,你有没有心上人呀?”
显然没有人问过孙泽宇类似的问题,他明显楞住了。
良久,他才摸摸下巴,“心上人?能放在心尖尖上的人,至少得是我熟识的人,你也看见了,我连朋友都没有几个,莫说是姑娘家。”
意料之中的反应,她依旧是笑着,“那这么说来,我是唯一与你近身接触,且接触的时间还挺长的姑娘?”
“听起来你感觉挺荣幸?”
知道她是想逗自己多说会儿话,孙泽宇的语气也跟着轻松起来。
“一般一般,就我这样的性格,能和平相处已是万幸,没想过还能找到一个理解我的人。”
她在村里的名声她自己也有所耳闻,那不是一般的臭。不过自从嫁人之后,村里人更多的是议论她和孙泽宇之间的事,针对她的言论反而是减少许多。
这么说起来,她还得感谢他替他转移了目标呢。
等到盆里的水凉了,她先起身擦干脚,他跟着也把脚从盆里移出来,灵巧的弯下腰,自己擦拭干净,她只需要顺手替他把水倒了。
对于一个行动不便的人来说,他算是相当好伺候的。
平时很多事情都能够处理,能不麻烦她的绝不麻烦她,她不方便帮忙的他也情愿叫他爹过来帮忙,她做得最多的就是给他泡茶,拿书,推着他到处走。
吴氏大概不知道他对她的承诺,为了她能够安心做吃的,照顾孙泽宇方面吴氏也会主动帮忙。
一天下来其实她很多时间都闲着,可以忙活自己的事。
空间里那只碗变大之后,她积攒灵泉的速度比之前要快三分之一,就目前这种小规模作坊而言,已经足够。但以后如果想把这农家美食的生意发扬光大,怕不是这一点点能够满足得了的。
她之前只知道用灵泉泡过的东西会更好吃,但她不确定没用灵泉那口味是否就一定会变差。
故而她也尝试做一些没用灵泉浸泡过的,在坛子上特别做了记号,等到做成之后,再一起拿出来品尝和对比。
院子里摆满了她的泡菜坛子,每个里面都装满了各式各样的泡菜、酸菜、咸菜。她计划等熏肉做好之后,带上它们一起去镇上售卖,准备给她大哥的活儿也大概编排好了,她去和酒楼掌柜的交接熏肉时,让大哥摆个摊在镇上散卖那些腌菜试试水。
看看普通百姓人家有没有这种消费能力。
在心里想了遍自己的计划,林娇娇才熄灯休息。
到了孙树新选定的搬迁吉日,她的熏肉还差些火候,只好叫上林大春,把后院柴房的肉帮忙往老宅搬。
事前她已与林大春沟通好,这活儿不会让他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