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嫂目光可以形容为“宠溺”了,
“丫头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再瞧瞧我家那小兔崽子,这才一年多时间啊,硬是从人家人爱的小奶狗长成了拴不住的野狗,老娘我可真是想想就好气啊”
林愁偷笑,说,
“嗯,葫芦娃确实越长越丑了,果然,小孩子小时候真不能长得太漂亮,不然长大了很容易长咧歪的。”
“可不是么”胡大嫂非常认同林愁的说法,“你看林愁小时候,头几年那家伙丑的简直了,你虎叔家原来有条狗,看见林愁他爸把这孩子抱出来就一个劲的吠啊,恨不得扑上去把林小子吃了才好,林愁爸没事儿就嘀咕这孩子感觉就和垃圾堆里捡来的似的~”
姜楠笑得前仰后合。
林愁“”
信不信我╯‵□′╯︵┻━┻啊喂!
林愁幽幽道,
“胡大嫂你也太记仇了,我这不就是顺着你话头儿说了句葫芦娃长毁了么——不过一看就是你亲生的呀!”
胡大嫂拎着大勺就上来了,
“臭小子,看老娘不敲碎你脑壳!”
“哈哈~”
锅里的蕈子酱斑头雁也上了桌,胡大嫂拿出一瓶酒,
“来,两个小家伙,陪你大嫂喝点。”
酒看样子像是胡大嫂自己酿的果酒,很香,没什么度数。
林愁先尝了一口,
“咦,龙舌兰酒?”
胡大嫂笑盈盈的说,
“对,蒸的龙舌兰,还放了很多野果呢。”
先干了一杯,辣得姜楠直吐舌头。
龙舌兰在明光算不上稀罕,做酒倒是个好东西,出来的酒气很重,有点燥,不过里面的果香很好的中和了酒液的“火气”,酸甜适口。
林愁说,
“这酒可以啊,大嫂以后不做酱油了,做这种没有度数的发酵酒也能发财,绝对的,我第一批量进货。”
“就你小子嘴巴甜,嘁——来丫头,还不尝尝你这青梅竹马的手艺能入得了你法眼不。”
姜楠瘦削白皙的脸再次镀上红晕,
“不呢,先尝大嫂做的大雁,我还没吃过大雁呢,不知道比起我的鹅哪个味道更好?”
林愁夹起一块斑头雁肉,
“大雁也叫野鹅,两者肉质有相似的地方,不过大雁的飞禽味野味更重,更香,肉质紧实筋道。”
“你看这个颜色,烧出来之后大雁肉甚至比雁来蕈颜色还要重,基本就是暗黑色了,生时的大雁肉是暗红色,而鹅肉是鲜红色,天鹅肉的颜色介于两者之间。”
“要说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还是吃了再说吧~”
一口下去,立刻就能感受到斑头雁肉质的内“劲”,由于常年飞行,注定了大雁的肉质感十足,根本不会柴。
这是很瘦、很弹的肉。
给人的感觉就是每一丝每一束肌肉中都有一道或者几道的筋头儿,咬下去的时候恨不得当场弹开你的牙齿,那底气老足了。
如果嘴里的大雁肉会说话的话,估计应该是这样婶的,
“莫挨老子!!”
油脂不会多,甘香的肉质满是一种自由的、野性的“野味”,绝对能满足任何人对于飞禽那句“宁食飞禽四两,不吃走兽半斤”的向往。
胡大嫂和姜楠的眼睛亮晶晶的,这是人类对美好事物的本能使然,美食会让人加倍快乐——比肥宅快乐水让人更快乐。
品味着斑头雁肉的浓香后,那深深隐匿在肉质中的菌菇奇鲜才开始“作怪”,雁来蕈的任何一滴汁水都没有浪费,全都与雁肉在最深层次完美的结合、酝酿、发酵出更加美妙的滋味。
这道菜用了一个“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