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一石三鸟的谋划,自然只有苏云这个以后世目光观察整个时代的人。
至于苏轼等人,任他们再怎么想,也决计想不到日后辽人会折在金人手中。
而大宋,也会被那群崛起于山林间的蛮夷压得步步衰微。
直到最后,便宜了那群草原上的人,汉民族最后的脊梁也从那之后彻底断绝。
王韶嘴角勾起,将桌面上的空碟摞了起来。
“那就这样,就按着包公说的时间吧,届时先去汴梁外候着就是了!”
“还要备一匹好马!”
苏轼插嘴说了一句,而后又继续去做他的事情。
包拯给他布置的事情可是不少,自然容不得懈怠。
拿苏轼的话来说,那就是包拯这个老头简直不拿他当人!整日除了吃饭,他就一点多余的休息时间没了,全都是读书读书再读书,都不怕别人读书读傻了!
万一真读傻了谁负责?
不过苏轼即便是这样抱着满腹的怨言,他也没有一丁点儿和包拯对着干的想法。
毕竟活着还是挺好的,而且他也还没有想找死。
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他这一提醒,瞬间就让苏云反应了过来。
没错!确实还要一匹好马!
要知道辽人可是并不缺马的,即便是那些高丽人不会马,只能乘坐马车,那他们行进的速度也不会慢。
而高离若是要保证一路上灵活性,首要一点,那就是速度,只要高离前行的速度超越了辽人带着高丽人的速度,那一切的事情,就完全是随他安排了。
可若是找不到一匹好马,那别说动手解决了高丽人,就是能不能追上那些人,恐怕都是个大问题了。
只是随后高离却直接摇头拒绝了苏轼所提出来的意见。
“这倒是不必了,老伙计某自然是有的,帮某备点好酒吧,其它的倒也无所谓。”
酒?这是要酒驾?
苏云脸上的疑惑还未散去,王韶就开口替高离说了出来。
“高大哥,你那匹雪里红,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好酒?”
要么说马通人性呢,高离他本就好酒,不过他是来者不拒。
但是他却养了匹非好酒不喝的马儿,而且这马还是没酒喝就玩儿罢工的那种!
高离嘴角一撇,脸上表情颇为无奈。
“这点和以前倒也没有二致,就是这最近也不知怎地,又染上了吃肉的习惯,而且这畜牲最喜欢的就是狼肉……”
他是真想不通了,狼肉有什么好吃的?那股子腥臊酸涩,是能吃的东西?
对比之下,他不甚喜欢的狗肉,味道都要好上不少!更不用说在整个大宋都被奉为至美的羊肉,以及殊为珍贵的牛肉了。
也不知道这马到底是抽了啥风,美味不吃,反而喜欢吃这种让人生厌的东西了。
苏云听得眉眼抽抽,这叫什么马?吃肉喝酒?那玩意儿马能吃?虽然是杂食动物,可这吃肉就离谱了点儿吧?
喝酒倒是可以理解,要知道前世那所为的和牛,可是还听歌按摩喝红酒呢!那东西还只是用来供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