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谁能说这些挣扎求生的欧洲底层人民的诉求是错的?
汤姆转念想到,难道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谁发展的慢,谁就该死?
印第安人在美洲,限于资源,地理等种种因素,还固步自封的形成了坚持传统的思想,进步缓慢。虽然他们的战士学习能力极强,天生凶悍,勇猛无比。但组织能力低下,以原始社会部落形态抵抗殖民者,毫无胜算可言。
这个过程中,印第安战士的进步不可谓之不快,飞快的转变成马背上的民族,飞快的学会使用最先进武器。后来的印第安战士,几乎都是与白人不相上下的火枪骑兵。然而并没有鸟用,他们没有学习先进的社会组织形态,更没有学到先进的生产能力。
也许即使有印第安人想这么做,也没有客观条件能让他们做到。
他们的战术依旧是小股袭扰,依旧是小规模战斗,依旧是原始部落社会形态,依旧毫无战略可言。
印第安战士曾经让英国人赔款,曾经和英国人一起火烧白宫,也曾经杀的殖民者们魂飞魄散。一度凶名赫赫。
1832年,美军在佛罗里达与塞米诺尔族的战争,打了整整10年,换了8任司令,还耗资60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西部,克里克人抵抗了两年,俄勒冈的卡尤塞人反抗了7年,而切诺基人则打了11年。
一个又一个的印第安部落,前前后后连绵不绝的抵抗,印第安人没有工业,不讲究纪律和配合,只会小规模作战,内部也谈不上团结,但仅凭天生的悍勇,仍然与殖民者和美国人缠斗了几百年。
对比世界其他一推就倒的地区,可谓虽败犹荣。
但这有什么用?最后的印第安人依然被圈进了保留地。
如果正义必胜是正确的,那么印第安人的原罪就是发展的太慢,那些阻碍印第安人变革的,坚持所谓传统的印第安人,就是罪恶滔天,罪无可恕。
300年,他们原本应该有很多机会的。
也许,有的人看到了正确的道路,但没有能力实现它。
汤姆自言自语“发展的缓慢,就是有罪么?”
站在身后的马丁没听清“什么?”
汤姆道“没什么,我先回船舱。”
大胡子“好的好的,汤姆,别把自己伤到。”
大胡子知道,汤姆又去锻炼了。虽然他看着这个孩子长大,但他发现其实他一点都不知道汤姆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居然每天花这么长时间去练习这些东西。
船上的旅途是枯燥乏味的。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抵达芝加哥。
中途也停留过几个地方,每次汤姆都会找一个旅馆洗个澡睡个好觉。虽然有的旅馆沐浴条件极差,只是个木桶而已,甚至还有用酒桶改装的。但总比没有的好。
不过这不是他有洁癖爱干净,只是每天都弄的一身汗,连续几天下来,即使是冬天也都臭了,衣服总要换洗一下的。本来就是轻装出行,不可能带很多换洗衣服。
那种长途跋涉千里,连内裤都不换一次的情形只存在于劣质小说里。
这一次上岸,还有个重要目的,这里的市中心有一大块属于克鲁格家的土地。
汤姆并没有急躁,他甚至也没有派人去找塞利奥,因为他提前到了。
芝加哥严格来说并不算东部,不过它紧靠五大湖,有一条运河联通五大湖与密西西比河,未来还是美国铁路网的重要枢纽,是美国未来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不过汤姆不知道的是,在19世纪,芝加哥从无到有,70年时间人口过百万,是当时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城市。
19世纪初,美军在这里有个要塞,后来被毁。印第安人被迫离开后,直到1833年才出现芝加哥小镇,1837年,人口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