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兵贵神速(3 / 4)

青苍的骊驹而得名。

《古迹志》云骊山“崇峻不如太华,绵亘不如终南,幽异不如太白,奇险不如龙门。

然而三皇传为旧居,娲圣既其出冶,周、秦、汉、唐以来,多游幸离宫别馆,绣岭温汤皆成佳境。”

说穿了,就是地理位置好,再加上有得天独厚的温泉,所以才被历代皇帝青睐。

骊山的离宫,也就是后来唐朝华清宫的前身,“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华清宫也因为杨贵妃和唐明皇的香艳爱情故事,而名声大噪。

骊山还有一处名胜古迹,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那就是烽火台。

当年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就是在骊山。

这里风景清幽,山上古柏森森,确实是个避暑胜地。

刘志带着两位公主、嫔妃和随从内侍等等,自从住进了离宫之后,每日里便游山玩水,好不快活。

不过骊山也就这么大,游览了几天之后,也便没了多少意思。

于是他便在离宫设宴,款待长安的世家大族,这些人大都是功勋世家,有些甚至还是西汉开国之初的功臣之后。

已经传承了数百年之久,可谓是源远流长。

但东汉建国之后,他们基本上都开始走下坡路,如今大多数早已沦为普通世家。

毕竟论实力,他们已经无法与京都世家相抗衡了,甚至连一些新贵都比不上。

主要的原因就是离皇帝太远,除非家族中有人能在朝廷任重臣,才能带动家族。

这次陛下终于西巡,长安的世家大族,就像是闻到腥味了的猫,一个个使尽浑身解数,只希望能在皇帝面前露脸。

上次祭祖活动,人数实在是太多,根本捞不到与皇帝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颇为遗憾。

这次听说陛下大摆筵席,自然都憋了一把劲,想着如何能够出人头地,引起陛下注意了。

因为邓猛没有随同前来,剩下的几位嫔妃位份不够,撑不起大局,刘志干脆将操办宴会的重任,交给了长女刘华。

安阳长公主刘华素来大方能干,一直以来都会协助母亲举办宫中宴会,可以说对其中的流程十分的熟悉。

原本他想让刘袖协助,可后者恰好身体不适,此时新晋才人田圣自告奋勇,站出来给刘华打下手。

一般的世家贵女,到了婚嫁年龄都会有专门的人教授如何管理大家族事务,田圣已经十六岁,按道理来说,早就开始学习了。

果然一上手刘华便发觉她非常能干,完全不是外表那么内向文静。

她历来喜欢性格爽利之人,之前虽然因为刘袖的原因,也与田圣比较熟悉。

但到底并无深交,此次二人共同筹办宴会,这才有了更多的接触。

田圣话不多,性格却并不小家子气,恬淡大方,与同龄人相比,显然成熟得多。

宴会举办得很成功,刘志十分满意,给刘华和田圣都赏赐了不少东西。

当然也因为此事,他终于注意到了田圣的存在,原来身边还有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

之前虽然将她收进了后宫,但由于田圣有克夫的名声在外,随从的官员都很反对。

尽管刘志并不相信这些,但也不能免俗,毕竟此时的人都很迷信,因此便将她晾在了一边。

一来如果她真的克夫,刘志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好把他趁早打发走。

二来刘志更关心她是不是与田觅一样,不适合宫廷,如果动不动就伤春悲秋,怨天尤人的,那还是早点送出去吧。

很幸运的是,这段日子即使刘志很劳累,但身体却一直康健,连喷嚏也没有打一个。

臣子们见了,也不好继续反对,便直接来个视而不见了。

宴会过后,刘志便乘兴召见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