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弗兰克林在下午占领计算中心和晚上的校园暴力活动之前的讲话,爱德华争辩道:“其言论本身是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因为他们并未鼓动即刻的暴力行动”
在谈到弗兰克林在计算机中心钱,当警察命令人群散开时的言论和举动,认为宪法允许演讲人与警察争论以确定让听众散开这个命令是否得当。
弗兰克林有权鼓动其他人不服从警方的命令,只要他是出于诚信,认为该命令是不合法的。
除非,演讲者的鼓动宣传明显地及时地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危险。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弗兰克林煽动人们立即进行暴力活动反对警察。那么这样,这种鼓动才能充分地造成明显的即时的危险”
这份文件确实非常的不激进。
当然,打死爱德华他也不会写的激进,他要展现的是一个保守者,一个宪法捍卫者的形象,而不是革命者或者原教旨主义者的形象。
这份文件仅仅是强调ACLU的一贯立场宪法保护言论自由同时要求教授委员会把这一系列相关原则落实到弗兰克林的案子中去。
文件同时要求大学当局用第一修正案的原则衡量,不要一味强调斯坦福是一所私立大学,宪法对它行动限制是有限度的。
辩护辞没有讨论案件的事实情节,也没有就此得出具体结论。
这也是爱德华一开始想法的贯彻,他本人讨厌弗兰克林并且在眼下的大环境下强行为其做无罪辩护不但困难,而且会引来大量的不必要的麻烦。
这份意见书的目的只是告诉外界和校方,ACLU的观点,说白了,就是向全社会呼吁一下,弗兰克林再恶贯满盈也应该享有其应有的权利。
所有公民都受到宪法的保护。
程序合法是极其必要的。
聪明如莱曼校长,在仔细阅读这份意见书后,大致也明白了爱德华的套路蹭热度但不硬出头。
怎么处理弗兰克林是你们斯坦福内部清理门户的事情,外人管不着。
但是!请注意吃相!
别落人口实!
&nbsbsb要管的就是那些非常粗糙的,一眼看上去违反宪法的事情,其他的都是可以商量着来的
之后的听证会的进行完全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大学聘请的高级律师小组经验丰富,有节制有分寸地利用娴熟的司法技巧进行指控。
弗兰克林则把听证会当作政治宣传和论战的讲坛。
&nbsbsb聘请的律师,爱德华参加了几次听证会。
会场上弗兰克林一方设一张桌子,另一边是斯坦福大学的席位。
弗兰克林用各种各样革命领袖的画象把他的桌子围了起来,看起来五彩斑斓,仿佛莫斯科五一大游行的花车。
因为其中最大的一张是斯大林的招贴画。
&nbsbsb在此事中属于代表他的一方,保罗·布鲁斯邀请我坐在他桌子旁就座。
这然爱德华感到很不适应。
作为一个美国律师,还是保守派的精英律师,堂而皇之的和斯大林出现在一起,会引来各种风言风语,麦卡锡参议员是早就挂了,但他的阴魂还要时不时出来作祟呢。
爱德华要求弗兰克林等人拿走这些玩意。
“这代表着我们的信仰,我们绝对不会拿走这些东西的”弗兰克林、约翰·卡普兰还有保罗·鲁斯特异口同声的说道。
后两人的加入,让爱德华肩头的压力减轻了不少,但这两人在他看来不但是投机者,而且加入的目的似乎也不纯粹,很有点借着弗兰克林的名头的意思。
但不管了,他在这个案子里的名声已经捞足,也该分点甜头给别人,再说了,这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