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拉ACLU下水(3 / 4)

胜诉才是正义 空梵踱 2409 字 4个月前

乔尔,这句不要记录下来,对大家都不好。”

爱德华在被海夫纳和露丝伯格点拨后,脑子顿时灵活起来。

对于弗兰克林案件他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与策略,不得不说这家伙实在是个聪明人,只要有人能帮忙捅破那层纸后,他两世为人的经验以及和外公所罗门等厮混日久而来的经验就立刻能派上用处。

首先,莱曼校长和整个校委会肯定是要将弗兰克林除之而后快的,但前提是不能引入FBI和州执法力量,很可能莱曼校长不在乎这些,但校董肯定反对,反对的原因多种多样,总之防火防盗防政府……

在这个前提下,弗兰克林要求成立一个七人组成的教授委员会来“公正合理”的讨论他的合同问题,莱曼校长几乎百分之百会同意:一来这是大学惯例,“教授治校”是私立大学的传统,有涉及教职人员的大事情,必须由各类教授委员会来做出最终决定;二来,斯坦福里肯定有同情弗兰克林的人,但是少数中的少数;所以,教授委员会也就是走个过场弗兰克林被开除是板上钉钉。

这么看,教授委员会和莱曼校长以及校委会立场一致,校长手握财政大权,加上莱曼本人在西海岸的广泛影响力,几乎可以肯定,斯坦福方面会花大价钱给校方这边配备超豪华的律师阵容,力图“办成铁案”至少在法律上要完美无缺,因为弗兰克林被开除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会不停的提起诉讼。

所以在开始阶段,就一定要做到让人抓不住把柄来。

这对于爱德华来说就很讨厌了。

之前他经手的官司全胜,固然是他的法学素养和各种小手段见效,但也得承认面对的对手都不是太强,所罗门是很厉害,但在谢尔顿案件中他犯了轻敌的错误,被爱德华抓住小漏洞而彻底翻盘。

《深喉》案里,拉里·帕里就是个宗教狂对法学素养薄弱,如果在纽约他连检察官助理都当不上,自然不是某人对手。

但弗兰克林案子的话,很麻烦啊。

斯坦福校方这次肯定会组织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囊括了西海岸最著名的劳动合同律师以及宪法律师。

这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巨头级的存在。

可能和露丝伯格、罗伯特·伯克比略差一些,但也都是随时可以被征召担任联邦巡回法庭法官或联邦检察官以及白宫高级法律顾问的人物。

一个两个,爱德华会觉得头痛,但不是不能打。

现在来一堆……

甭问,自己连1的胜算都不可能有。

何况,这里是加州,是“讲秩序”的共和党的地盘,媒体和民风都偏保守,又是斯坦福和莱曼校长的主场,爱德华最拿手的煽动媒体的本事在这儿能发挥出两三层就不错了。

外加他在法律界的两大靠山露丝伯格和罗伯特·伯克,一个在纽黑文一个在华盛顿,借他们的名声是没问题,可当庭辩论的时候还是看各自功力的。

爱德华自认是干不过那群抱团的老王八。

可这么好的机会,也不能错过啊……

犹太之血可是难得的沸腾起来了呢……

思来想去,还是把主意打到了旧金山ACLU的头上。

作为加州乃至全国最大的民权组织,ACLU在各方面都能喝莱曼校长抗衡。

其次,虽然麦考利·安迪坚决反对,但这个事情的微妙之处就在于,其他成员并没有发出太多的声音,当然也是有人跟着安迪屁股后面起哄的,但那是极个别,大多数人都保持沉默。

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说明。

进ACLU一方面是荣耀是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镀金,在ACLU这个平台为民权事业贡献力量,贡献的越多,得到的声望就越高,那些执行委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