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这老东西大概以为是个公报私仇的好机会,好借这个案子来杀杀他面子。
俗话说江湖恩怨江湖了,他一直没把德洛奈放到心上,结果这老东西倒是不依不饶?什么世道?
爱德华对此事先不是没有准备,他下午就给州检察官办公室打过电话,要求他们“稍微”“关注”一下纽黑文的这个案子。
通常情况下,州检察官办公室会打电话给约翰·德洛奈略加指点……
倒不是说他爱德华面子大能使唤得动州检察官办公室。
而是,这实际上完全都是明牌的,爱德华、约翰·德洛奈、州检察官办公室,三方的博弈完全可以摊到桌面上来说。
假设约翰·德洛奈执意不收手,要禁止放映且逮捕两人,那么爱德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那大家到时候要么州高级法院见,联邦巡回法庭见,而且官司有可能打到联邦高院。
这样州检察官作为约翰·德洛奈的老板肯定会被反复传唤作证,并且德洛奈的行为既不光彩也不占理,肯定会引来无数人的口伐笔诛……要知道纽黑文可是汇聚了全国最好的法律精英啊!
他们要是组团刷怪……就是联邦高院的大法官都受不了,何况州总检察长?
本案,既不违反高院判例又取得了阿尔贝蒂法官的同情,爱德华方面的胜算颇大,州检察官办公室当然是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按住约翰·德洛奈就行了。
可不知道这混蛋今天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一往无前起来。
爱德华连忙跳下台,冲进德怀特礼堂的办公室,抓起桌子上的电话机给负责康州的联邦第二巡回法庭负责处理紧急事务的法官打电话。
这是预案之一。
他要求法官以联邦第二巡回法院的名义裁决,不允许两位侦探带走电影协会的负责人。
实际上,爱德华此举是犯了大忌讳了。
巡回法庭是联邦层面的机构,通常情况下爱德华应该找州中级或者高级法院申请才合适。
但他明白,既然约翰·德洛奈甘冒大不讳的抓人,那说明他多少也是有准备的,这混蛋虽然法学素养一谈糊涂,可也是一把年纪了,在康州本地肯定有不少势力,这时候去找本州司法系统,对方多半是客客气气的接待,但就是不干活,各种太极推手玩死自己。
而根据法律规定,联邦法院当然不能主动来干涉州内的司法程序(除非案件跨州),但反过来州内居民或者组织却可以以州司法体系不靠谱为由,申请代表联邦司法力量的巡回法庭介入案件。
这也算是,州/联邦/民之间三方博弈后的制衡措施吧。
法官当然不会对爱德华言听计从,于是双方在电话里进行了异常艰苦的谈判。
从管辖权来看,第二巡回法庭有权这么做。
可从实际操作来说,却少有这种操作,因为等于是联邦直接干涉州内政,这容易引起官司。
到时候州检察官也是可以据此起诉联邦巡回法院越权或者管辖权不当,总之麻烦多多。
所以联邦法院的法官一口咬死自己不能介入,而爱德华则死活坚持。
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的业务能力比地方系统可是强太多了,对方态度客气,但反应敏捷,立刻在电话里引经据典的告诉爱德华,这不是本院管辖范围。
爱德华这边也早就估计对方的应对措施,针锋相对的指出法官对联邦法律的理解不足。
场面激烈火爆。
时间在不停的流逝。
正当他在做最后努力的时候,茜莱瑞冲进办公室,告诉他,侦探的行动已经结束了,他们当场逮捕了卡尔·斯托克和南森·黑根,没收了影片拷贝,并且查抄了本次的门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