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南卡检察长斯诺·帕克面露喜色。
爱德华:“不,我认为对于不论在拍电影时还是其他情况下杀害狗熊的行为,州政府始终是有权禁止的。”
厄尔·沃伦“就说有14个州没有制定任何禁止引诱狗熊上钩的法规。有450万人观看了引诱狗熊上钩的比赛或者拍摄这种活动的构成。这对你评价能否在南卡查尔斯顿观看引诱狗熊上钩的行为会有联系?”
看上去还有点胡搅蛮缠,但好歹又绕回到了问题的本身。
爱德华小心翼翼的回答道:“不。第一修正案保护个人出于感情和知识上的需求而获取信息的权力。但是在米国有些人已经看过此类玩意儿这一事实与此并无关系。我们这一立场将会使公诉人从电影院走出来,因为在电影院里的人都是自愿来看的,把公诉人置于电影院之外,可以使你我一旦在电影上出现了有人不愿意看的广告或画面时都可以免受感情上的波动。”
厄尔·沃伦今天似乎和狗熊干上了,不知道为啥,他的言谈中就无法绕过这种蠢萌的猛兽。
以至于爱某人不无恶意的揣测,首席大法官本人是不是喜欢胖熊?
厄尔·沃伦:“你是说每个人都觉得引诱狗熊上钩这种把戏是有伤害性的,这是普遍规律,对嘛?”
“老王八蛋,到低是日了狗熊了还是被狗熊日了,怎么老是夹缠不清?这还是那个司法急先锋的厄尔·沃伦嘛?我怎么看着他显然是有了中风先兆或者轻度的老年痴呆症呢?”爱德华觉得今天的大法官简直是无可理喻“莫非老东西就经常上山打猎,然后总是遇到同一只会说话的且x癖奇怪的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