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加州新兴的第三产业(3 / 4)

胜诉才是正义 空梵踱 2392 字 4个月前

策略咨询……”

“怎么,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给ACLU写信,让你加入团队……”

“啧……”爱德华有点犹豫。

这是露丝伯格动用特权在给他铺路了,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辩控双方都有成熟的班底,这时候插个人进去……不是不行,但摆明了是非常规手段。

而且能去最高法院面对九个大法官侃侃而谈,这本身也是可以写到简历上的事情,对爱德华这种初出茅庐者而言,价值巨大。

“不,谢谢”想了想他坚定的回答道。

“为什么?”露丝伯格说着从沙发站起来,去拿杯子喝水。

“因为我只想站在你的身后……”

爱德华言行合一,前胸贴上了露丝伯格的后背,还弯下腰,这样方面蹭着她面颊,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小爱同学不至于太过于突兀……

“这里是办公室……”露丝伯格敏捷的跨出一小步,像只小鹿脱离了大灰狼的掌控。

“真的不考虑,这机会挺不错的……不管官司输赢,能站到大法官面前就是胜利……”

“不,谢谢,露丝,如果和你一起,我什么地方都去,但是和别人,白宫我都没兴趣……”

“嗯,这话听起来倒是让人有点心跳的感觉呢……我看来真没看错人……”

“嘿嘿,嘿嘿”傻笑声声。

“嗯,我是说,你的记性实在让人惊讶。上述这些大法官的言论,我只能记个大概,而你不但一字不差,甚至连引文出处都写了出来,甚至还有脚注……天让人吃惊了……”

“一般,一般……”某人的谦虚病再度发作,不过肚子里也嘀咕“姐姐是没看过当年的国产律政剧吧,能背法条那就是专业的象征啊……那儿想咱们这苦兮兮的,为了说服大法官还得去找他们的语录……”

吐槽归吐槽,但如果真让他接这个案子,他也只能选择这种看起来毫无技术含量的做法。

《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是个奇葩。

案情其实非常简单。

1968年,原告马克·米勒先生,像往常一样,把一堆黄书黄杂志按照地址挨个儿寄出去。

米勒先生开了一家书店,嗯,说是书店,但进门就感觉像是到了女澡堂子的那种。

这里面格调最高的杂志可能就是《阁楼》……

要知道,米国是出了名的地广人稀,哪怕热闹如加州,米勒先生的买卖也并不算太火,于是他琢磨是不是可以扩大一下业务范围,比如开展邮购业务。

米国是世界上最早且最成功开展目录邮购业务的国家,当无数的铁轨开始向内陆和西海岸延伸时,大胆精明的商人看到了其中的无限商机,于是轻巧的邮购目录随着轰鸣的蒸汽火车头一起大肆开拓。

通过目录邮购简直在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米勒先生决定效法。

但是,加州也是有法律的。

《加州刑法》第311.2(a)条,就明确规定:“任何故意寄送或者导致寄送、携带或导致携带至本州进行销售或分发;或者是在本州持有、筹备、出版、生产或印刷,意图分发或者向他人展示;或提供分发、实施分发或向他人展示任何淫秽物品的,且为初犯者则属犯轻罪。”

该条法律是加州州议会根据,最高法院的《麦茅司诉马萨诸塞州》以及《罗斯诉美国》案的精神所制定的。

那么米勒的行为是不是犯法了呢?

一开始并没有。

加州非常开放的。

虽然有法律,但对毛书毛片管得并不严格,想想也是,有着无限阳光海滩酒精的地方,经济又发达,管这种事情干什么?这玩意能拉动多少gdp啊!

罗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