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前进吧真理(1 / 4)

胜诉才是正义 空梵踱 2393 字 4个月前

“这样啊……”爱德华沉思了片刻道“看来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了。这个案子不大,但从性质上来讲,还挺恶劣的。”

“对!非常恶劣!”两个果体爱好者齐齐点头,那架势实在是非常的很有精神。

“好了,那接下来就是我的业务范围了。”大体方针定下来后,下一步就是具体的战术步骤,这是律师最有价值也是最专业的地方。

爱德华脑子转的很快,瞬间给出了两条解决方案。

一条主动,一条被动。

先说被动的,采取守势:只要有一个人因为违反了这条法令而被处罚,那么爱德华会为他/她从宪法角度进行辩护。

但爱德华本人更喜欢攻势做法,只要法案被发布出来,他作为代理律师立刻从宪法角度上对此条例的合法性提起诉讼。

正如同他的一贯观点,进攻是最好的防守,与其给自己的委托人辩护,不如让对手先成为被告,不管三七二十一,己方上前一顿乱棍打出去再说。

不得不说这种非常恶劣的套路是很有成效的,至少露丝伯格也承认,攻势做法效果会更好,并且也更符合她向来在法庭上咄咄逼人的做派。

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样子,爱德华觉得真到出庭的时候露丝伯格恨不得亲自上庭大开杀戒。

联邦公园管理局虽然也养着大量的“法律顾问”(政府律师),但这不是有钱的衙门,律师水平一般,多是来镀金的,真要是对上露丝伯格……

爱德华觉得会发生惨案的。

师徒俩达成一致。

但律师的职业道德促使下,爱德华还是把两种方案的优缺点都如实告知对方。

攻势方案虽然爽快,但缺点也很明显,耗时长,非常的长……

涉及宪法的案子本来就麻烦,加上起诉对象是联邦政府机构,后者养的律师们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专业人士,上法庭可能差点,但会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合理的方法来把官司拖着,来消耗上诉这的耐心。

比如管辖地原则,马塞诸塞州的官司归第二巡回法院管,但联邦公园管理局在华盛顿,所以又可以要求特别巡回法庭来审判。

其它的诸如还有临时更换出庭律师,要求起诉放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等等,反正这群家伙是拿薪水的,他们巴不得案子拖得越久越好。

可特鲁洛镇的居民可等不得,要知道这审理其间,这条法令还是有效的,这意味着,大家可能没法在五年内都光着到处走了。

并且还有一个隐忧,假如联邦公园管理局输了的话,他们铁定会往高院递状纸,而根据大法官们一贯喜欢关注与宪法有关案子的脾气,此案多半会被他们受理。

案子进了最高法之后,再拖个几年也很正常。

这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至于守势策略,则没有那么麻烦。

假设,史蒂夫因为裸奔被罚了25美元,要么他当场缴纳罚款,要么可以去地方上的下级法院起诉,后者随便就能开庭审判。

那么这时,爱德华作为辩护律师就能重拳出击,这种专门处理小额罚单的下级法院的法官当年就都是学渣,当法官也就是混口饭吃,业务能力一塌糊涂,肯定干不过他这样的耶鲁精英。

法官当然可以强行判处,史蒂夫必须缴纳罚款。

但之后爱德华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不管是去第二巡回法院还是特别巡回法院,主动权就都在自己这儿。

并且起诉的对象由之前的“违背宪法精神的法令”变成“违背宪法精神的判例”,难度上会下降很多。

前者的麻烦之处在于,要从法理根本上去论证《禁止果体令》违法,看上去简单,但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很多专业上的障碍,控辩双方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