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们关系不错,就找他们帮忙,当然不能白帮,我手里这些药也正好半卖半送的出掉。反正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和痕迹。我自发的送药给他们,他们自愿捐献……还能带动其他人形成良好的潮流……”
“好吧……你这家伙该去商学院才是……”某人自以为脑子灵活,结果发现在这路散手上还是不能和汉森比。
“对了”爱德华问道“我刚才听你说,在芝加哥暴动的时候,休·海夫纳也参加了?”
“是啊,你可别看那家伙是个花花公子,可真fxxk的有种,走在队伍最前面,艾伦·金斯堡在他身边,不停的想往他身上蹭……”
艾伦·金斯堡算是眼下米国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五十年代他和他的朋♂友比如科鲁亚克等人一起开创了新的诗歌潮流,以大胆和下流而被主流社会称之为“垮掉的一代”。
既然不被主流社会待见,那可想而知,他在“非主流”的革命学生中间却有着很高的威望。
顺便说一句,这些开创者们多半是双向插头,给人的感觉是具有挺高的审美情趣,看到漂亮的就想插一插,或者被插。
这又让他们走在了时代的前面,眼下民权运动中几位中坚斗士,见到“垮掉的一代”都得尊敬的叫一声师叔,他们大致类似于基佬中的马丁路德金,辈分等同于朱迪嘉兰,一边是身体力行者,一边是被基佬骗婚的直女,大家团结起来,LGBT才有更美好的明天。
艾伦·金斯堡曾有句名言“不要把疯狂藏起来”
几乎成为这个时代每个年轻人的行动信条,并且身体力行。
看看硝烟弥漫的合众国大地就知道了。
虽然他的粉丝大多是白人至少在媒体上是这样表现的,但爱德华觉得,那些贫民窟里的NGER才是艾伦·金斯堡真正的灵魂默契者,尤其在开展零元购方面,哪怕是瘦小枯干的NGER都能抱着硕大的20英寸显像管电视机健步如飞,让人不得不感慨偶像与诗歌的力量。
艾伦金斯堡生于二十年代,童年是经历过大萧条的。
论辈分比爱德华乃至婴儿潮要高上不止一代。
不管是他的拥趸还是敌人都公认这家伙是个疯子,但没人否认他杰出的头脑,对他一直有种惋惜的观点,“如果他不这么乱来,那大概会是第二个惠特曼或者艾略特”
但怎么说呢,如果没有搞基、乱x、嗑药,那他肯定不会比鲍勃迪伦都火……
这些恶习毁掉了一个伟大天才,但如果没有这些,他大概也就是一个平庸而普通的天才罢了……
爱德华对这路人敬谢不敏,但佩服还是有的,艾伦·金斯堡算是功成名就,不管在诗歌、文学运动、旅行、摄影、哲学和哲♂学方面都是时代的带头人。
他完全可以躺在铺着天鹅绒床单的kingsize大床上等各种年轻美丽的肉体送上门来。
但人家却老当益壮老而弥坚,以爸爸辈的身份,毅然决然的走在示威队伍最前列。
在抗议政府的同事还顺便试图掰弯直男,可谓公私两不误。
更妙的是,还能从戴利推土机下安全脱身,说明他老人家能纵横江湖二十载,到低是有点真东西的。
想想也是,在五十年代公开取向后,带着自己的伴侣在全国旅行,竟然没被抓到精神病院去,没两把刷子能行?
虽然未知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十六字口诀,但在实际运用中却能暗合,确实是天赋异秉。
但爱德华的记忆里倒是有点关于此人的碎片:
八十年代北岛曾经问过他“为什么总是打领带”,艾伦金斯堡回到“那样我男朋友的双亲大概会比较喜欢我一些”可见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