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大大方方的表示拒绝。
顺便建议提问者先去找1816年就任参议员的阿米斯特德·梅森宣誓就任时为28岁林五个月零18天,或者再早十年,1806年成为老爷的来自肯塔基的亨利·克莱,时年29岁零八个月。
后两者在最年轻的参议员名单上分列二三位。
至于为什么等到伊顿老爷就职后参议员们才开始关注起这个问题来,而前两者在就任时就没怎么引起风波。
一个比较恶毒的猜想是因为,后两位政客做的中规中矩,加上那个年代的出生记录保存不完善,大家也就眼开眼闭了。毕竟这还是大清嘉庆年间呢,要求不能太高。
但伊顿之后惹出轰动整个华盛顿的衬裙事件,让他的口碑跌到低谷。
伊顿两口子成了全华盛顿人的唾弃的对象。
男性懒得和他握招呼,夫人太太们则根本不带他的新婚太太参加舞会这就是当时的社会性死亡了。
衬裙事件简单的说,伊顿老爷觉得朋友妻不客气,勾搭了自己当海员哥们的老婆,不久后这哥们死了其实这哥们是出远洋时候得了重病死的,但群众们纷纷认为是被女方给毒死的,颇有新大陆潘金莲的感觉然后奸夫就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爱德华记得上辈子在一个叫做“后空翻多”的v信公号里见过相对详细的事件说明……
这种事情在他上辈子当然不算什么。
但别忘了,米国是个清教徒建立的国家,1818年距离建国五十年还不到,五月花号上的乘客还没死完呢。碰到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当然要抵制……
于是这个问题被翻出来,但因为有先例,所以也只好不了了之,除了恶心恶心伊顿外,大家也没啥好的解决方案。
一拖就是一个多世纪。
等到名单上的第四人1934年参加选举的拉什·霍尔特以29岁的年龄赢得选举,这个问题才再度被大家重视起来。
在那时,年龄审核已经成为必须。
霍尔特很聪明在参选时就表示,自己未满30,但仅仅是参选,一旦被选上,可以等到1935年满30岁时才宣誓就职。
如此等于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但被他击败的前任参议员亨利·哈特菲尔德感到十分不爽,于是想参议院提出请愿书,指控霍尔特因为参选时年龄不够格而要求不承认其选举结果。
这样哈特菲尔德就能继续连任了。
但参议院驳回了哈特菲尔德的观点,表示根据宪法第三款第三节,年龄要求只适用于宣誓就职时,而非选举时。
于是35年6月霍尔特成为名单上的第四人。
比第五年轻的特拉华州的威廉·威尔斯小了28天,后者只能屈居第五,他是1799年当选的,说实话那个年代的特拉华州……
可以看到前五位,要么时间过于久远那时法律尚不完善,或者干脆就是钻空子成功。
反而是威廉·威尔斯的老乡同样来自特拉华的乔,他反而是最硬扎的记录保持者,不管从那个方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尤其是在1972年当选。
第七到第15位的当选年限都在他之前。
这更能看出他的实力或者说势力来。
比如说,紧随其后的,比乔大了14天的罗素·隆。
他是祖传参议员,他的爹妈都是参议员。
米国有个奇葩的规矩,如果国会议员在任内忽然死亡,那么在到下一次选举的这段时间里,可以由州长或者州议会来指定一人继承国会参议员位置。
这个人通常是……死者的妻子,但爱德华总觉得叫未亡人似乎更有感觉些……
对此,只能摊手,这种办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