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案件的全貌(3 / 3)

胜诉才是正义 空梵踱 3374 字 2020-12-09

既然如此,这个案子他一个人拿下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把所罗门拖进来……”

“是啊。”爱德华也挠头“算了这个反正也不是大问题。没准就是海因斯讨好所罗门呢……”

伯格曼点点头“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我因为厨房里有蟑螂被判了四个月,但是司法部门里爬满了蟑螂却依然不影响这个国家的伟大。”

“所以,艾德,希望你帮助我,我相信露丝伯格小姐的能力和眼光。”

爱德华见问不出什么来后,便起身告辞。

回到那栋小楼里,他靠在沙发上,睡意全无,脑子依然是这个案子。

该有的碎片都有了,总算能拼起个全貌来。

但似乎还缺点什么。

那就是为什么,纽约州最高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利亚德法官会“毁约”。

他翻出卷宗,再次仔细研究起那份认罪协议来。

随着对案情的逐渐了解,这份协议在他眼里也展现出更多的东西来。

在协议的附件中,他看到了不同寻常的东西。

所罗门提出的,姑且称之为“联邦/州联合办案”模式,并非其独创,历史上就有过好几个判例,但随着法律的逐渐完整,以及司法体系的日渐完善,近年来已经很少见到,课堂上也不说。

“联办/州联合办案”的核心是“同时”。

这是司法形式上的要件。

从之前的案例来看,联办/州检察官在不同地点的同一时刻分别向联办/州法官递交一摸一样的上诉书,法官签收后;会选择在同一时间对外发布判决书,针对两个不同罪名,做出相同的量刑决定,最后就是合并执行问题。

但在伯格曼这里,纽约州的利亚德法官却掉了链子,他不但判了伯格曼两年有期徒刑,而是在联邦弗兰克尔法官宣判后两天才做出这个判决的。

结果“联邦/州联合办案模式”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乃至记过都被他这一举动打个稀烂,形成了一个司法笑话和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