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你一直窝在这儿,就靠披萨为生吧。”爱德华故作吃惊的喊道。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
这个名叫克里斯·托马斯的黑大个是他的同学兼室友。
这个年代里耶鲁法学院的黑人寥寥无几。
哪怕政府在《平权法案》中规定大学必须收入一定数量的有色人种,分数不够也可以“择优”降分录取。
但大部分黑人都选择理工科这种容易来钱且和仪器机械打交道为主的职业,选择法科或者商科的极少。
反过来说,能进入耶鲁也说明这些人的真实水准不差,入学时是受到了政策照顾,可课业成绩最次也是中流水准。
克里斯则要更优秀些,可这人却有个怪癖,大部分时候不喜欢说话,在分配宿舍时和爱德华共享了这套古老的拥有三个卧室和一个起居室的公寓。
一年下来,双方都觉得对方是个不错的舍友。
克里斯虽然沉默,却有着不错的幽默感,一天爱德华回来,看到门上挂着一张大熊猫的放大照片,他对着看了半响,吃不准代表什么。
黑哥们在旁边用黑人特有的低沉又带着几分喉咙里有痰却咳不出来的腔调说道“这代表着我们这间公寓!它是黑的,也是白的,还出生在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