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一丁点的生命危险都没有。
按照当时的情形来看,陆之清绝对占据着绝对的上风。
就算另外两成应验了,陆之清也只是伤一只眼而已,完全不亏的。
但是,陆之清还是撤了剑,因为他怕死,但却又好像没什么逻辑可言。
这时,余飞缓缓道:“孔雀骄傲,但却总是太过在意自己的羽毛。”
说来说去,陆之清不是怕死,他是怕丢人。
他要胜方漠,但却不能以一只眼睛为代价。
否则的话,就算胜了,他也不觉得那是胜。
他是骄傲的,要胜,就必须要真的胜。
方漠也正是算准了这一点,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的换这一剑。
在这一刻,方漠不仅在算陆之清的剑招,而且还在算陆之清的性情。
人算准了,他算赢了,于是他终于取得了先机。
闻人剑一往无前,继续前刺,目标始终定在陆之清的咽喉处。
陆之清不断疾退,却始终无法摆脱方漠的锁定和追击。
直到此时,他才真正见识到方漠的速度是多么的可怕。
之前,在擂台战时,陆之清可以驭空而行,胜过方漠的速度。
但是,那时的陆之清是攻击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驭空而行的动作。
然而,现在,作为防守的一方,陆之清根本没机会起势,更别提腾空了。
所以,他只能一退再退,直到被方漠逼到青云道下,即将落下去。
下方是台阶,陆之清就算是落下,也无妨碍。
只是,他不允许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
还是那句话,太丢人,他不愿意。
而且,就算他下了台阶,方漠依然会继续逼进。
没有胜之不武之说,只有胜不胜之言。
于情于理,陆之清都不能再下,否则优势尽失。
所以,他停了,长剑挑起,如惊天长虹一般,斩向方漠的闻人剑。
方漠想都未想,闻人剑继续前指,目标始终未变,是陆之清脖子上的那个突起。
“轰”的一声,闻人剑被击得向左偏移了一些,又往上震了一寸,自陆之清的面前滑过,带起一丝的鲜血,红得那般凄艳,刺人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