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洒在身上。
一道闪电鞭挞而下,照亮大地的同时还让秦墨看清了两千米外的强盗团伙。
他们的装备也比迦尔纳遇到的强盗先进一些,或骑沙地摩托车或乘坐吉普,除了悍匪标配的ak47外,不少人还背着火箭筒。
突然,一个驾车的强盗往左一歪,不知怎么的就死了,还带着整辆吉普横了过来,后面的摩托车受不住势子,纷纷撞在吉普车上跌进沙里。
荆奴开始捣乱了。
在墨童中,他最擅长在敌后进行侦查、破坏和暗杀,也最擅长隐藏自己,往往敌人全军覆没了,都不知道死在谁的手里。
以莉莉丝眼力之高明,都只能看到不断有强盗从车上掉下来,却看不到下手的荆奴在哪下的手。
或许趴在车底,或许藏在沙层下,总之,不用担心他。
不过敌人数量太多,虽然荆奴造成了一定混乱,但剩余的大部队仍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三辆摩托车幽灵般冲在最前,强盗以白头罩掩去脸目,只露出眼耳,对天开枪的同时还不断发出刺耳的尖啸,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死神的射程。
雨水无孔不入的朝莉莉丝衣领内钻进去,可她丝毫不为所动,双目射出慑人的冷光,然后,将银枪平举。
扣下扳机。
凝化氢子弹沿着笔直的线悄无声息飞向敌人,横跨千米的距离,穿过第一个敌人的脑袋后速度丝毫不减,又穿过后面一人的胸膛和更后面一人胯下的摩托轮胎。
一石三鸟。
还不止,莉莉丝射击的角度极其刁钻,被击中的敌人在死前连踩刹车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带着高速前行的摩托车歪向一边,成为天然的路障。
后面跟上的摩托躲闪不及,纷纷装上路障翻落沙堆,成为新的路障,一时间惨叫声连绵不绝。
射击,射击,继续射击,十二发子弹射光后,莉莉丝前方八百米处一片哀嚎,近百强盗失去了行动能力。
可惜,手枪需要充能了。
一分钟。
莉莉丝放下银枪,改用继续射击,虽然仍是枪枪毙命,但这枪的射速远比不上自己的银枪,强盗们总算有机会接近,他们各个都疯了似的,驾车直接碾过地上同伴的身体,朝城门疾驰而来。
“亲爱的,轮到你了,帮我争取一分钟哦。”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