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也有了专门的猎弓,但射术反而不行了…那么近的靶子,不动弹的都射不中!…”
“想我们小时候,拿着破破烂烂的弓,拿着破破烂烂的箭,不知道咋回事啊,那就是能射中!把个仙人掌果扔到天上,落下来前都能射中三次!…我看啊,这帮新出来的没用娃,以后都得扛着农具,低头种地去…”
听到这,瘸腿的祖沙子长叹了口气,脸上的伤疤都在抖动。他也干了杯酒,又端起雁肉汤干了几口,使劲摇了摇头。
“可不是嘛!粮食多了,大伙都像在荒原上一样,拼命的生孩子。旗队的娃越来越多,这才几年,都生了一堆了!荒原上是生四个死三个,只有最强壮的才能活…这里倒是好地方,大部分都能活下来,但我瞧这胆量和身手,就明显不大行了…倒是学种地比我们快…”
“想当年,我们七八岁的时候,几个人拿着破弓石刀,就去找离了狼群的老狼…跟上好几天,然后猎了杀了,剥了皮,肉都半生的吃!滋滋的,吃的满脸血…”
“嘿!你说捕狼,我也想起来了!那一次,我好像足足饿了四天,才吃到肉,都没烤熟,但吃的真香啊!…现在部族不愁吃的,我却没吃过那么香的东西了…”
两个中年的红发猎手,喝着酒,醉呼呼地,谈起荒原的回忆。他们脸上的神情一会唏嘘,一会大笑,只是没有眼泪。而啄木鸟埃啄就坐在旁边,烤着温暖的篝火,安静的倾听着。
他倾听着部族的过去,那是他在睡梦里,也从未想象过的艰难。他也倾听着部族的现在,那是两个红发猎手小时候,也从未想象过的富足。
至于部族的未来?眼下谁也说不清楚。但啄木鸟埃啄觉得,总有一天,这些充满野性的荒原部族,会彻底定居下来,就像那一处处生机勃勃的普雷佩查民屯村庄一样,再也分不出彼此。
“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第一代定居的部族旗队,就是荒原上飘了几十年的狼,是不可能老实乖顺的…但是,新生的幼崽,在村庄中长大,接受村庄祭司们的指引…用不了几代人,他们就会与王国的子民同化融合,发自内心的皈依主神!…而胶人的后裔,也会在不断扩张中壮大…”
“这或许,就是部族旗队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