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第十六区的贫民窟长大的,后来离家出走,去了大人们口中一直说的富人区,我觉得那些繁华和我格格不入,所以就到这里来了。”
很多人都会生出这种感觉。
从小在平凡中长大,后来去到那些金碧辉煌的地方,会不自觉生出一种自卑的感觉。
他们不属于那个富丽堂皇的世界。
“我是混在偷渡的车里过来的,一路上穿过无人区,遇到极端天气,死了很多人,活着过来的不到一半。”殷六月说道。
“这么混乱的地方,还用得着偷渡过来?”
“那些人说这里打工赚的钱比莫乌市那边多,很多穷人都抱着赚钱的想法过来,但最后发现,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流浪而已。”
偷渡过来的女孩往往很凄惨。
来到贝克城的第一天,殷六月被人绑走。
坐在破旧的面包车里,她知道如果不作出反抗,以后的日子会生不如死。
这个贫民窟长大的女孩用尽全力挣脱束缚,抢过方向盘。
车身在剧烈的翻滚中爆炸。
除了她以外,别的人都死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博士的研究所里,身上大多数血肉都被换走了,其实我现在比你好不了多少,除了脑子和心脏,没剩几个原装的部件。”
“你吃东西能尝出味道吗?”
“能。”
“那你还是比我好了不少。”
或许这就是缘分。
空巢老仿生人江博士在研究所待久了,觉得无聊,准备出来找个可靠的助手。
那辆破旧的面包车在他身侧翻滚而过。
一场爆炸之后。
他冲到最前面,从废墟之中拖出一具破烂的身躯。
殷六月是他最完美的杰作,但也就仅止于此了,即使将70的部分都替换为机械,剩下30还是会慢慢老去,死亡。
所以凌晨交流的时候,江博士对陆文说,永生是不存在的。
“很多科幻作品里,都有把意识上传到机器里实现永生的情节,也不知道这种技术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或许永远也不会实现。
当然陆文没有这种担忧,他本就是仿生人。
不出意外的话,可以活到这个世界终结。
他会送走很多人。
送走相识相知的人,会相当难过,他可以永远保持年轻,但那些人类朋友不能。
两人正聊着,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了一阵骚动。
“是贾仁组织的人,他们正在朝一个方向赶过去。”殷六月认出了那些人。
“看来又要打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