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赵婉却是点头。“大魏虽地大物博,但是适合养马的地方较少,而东北女真族,他们养的马强壮有耐力,而且也多。这次女真求和,其中一个条件就是给我大魏送上良驹五千匹。”
“那是不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马蹄容易受损?”
“这……确实如此。难不成?”赵婉好像隐约知道这马蹄铁的用处了。
“马的蹄子,实际上有两层构成的,表面是一层坚硬的角质,是用来保护马蹄的。而当马儿跑动或者受到积水的腐蚀,这层角质会很快脱落,而我们只需要在马儿的腿上钉上马蹄铁,就能很有效的保护马蹄了。
说来也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东西对吧。而且马儿有了这马蹄铁,跑起来还能抓牢地面,不易摔跤。嗯?你们两个怎么不说话了?”
这赵婉自然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延长一只马的使用寿命,那意味着他们便有更加充裕的“骑兵部队”!
罗槐自然也是震撼,不过随即却是暗道可惜。
“方老弟,你这发明对于马儿确实是福利,只不过这东西看起来挺易学去,到时那些鞑子以后自然也会学去。”
罗槐自然也懂这个道理。
马蹄铁的概念,方戟解释了之后便是让人一下子接受,便会知道这东西本质上是再简单不过了。但是提出这一概念的人,确实是有本事的……
罗槐只能感叹,这方老弟带给他的震撼倒是一直都有,从来没停过,让他这个自命天才的家伙有些惭愧。
事实上对于马儿,方戟想起了上一世的蒙古骑兵。蒙古帝国的成功事实上是充满了不可复制性的,而蒙古骑兵无疑是那时候世界最强大的军队。
也就是说在火器问世之前,马匹绝对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这也是这一世的鞑子一直敢越境夺掠大魏边境的原因,鞑子的马虽然比较矮小,但是壮实不怕严寒,有利其盘踞于冬季较为漫长的东北平原。
“说起来槐哥儿,上次你对付勾魂把自己迷倒的炮仗是谁做的?”
“那个呀,从这里拐个街过个桥就有卖了,加上我的迷药确实是好东西对吧,不过这东西你想当兵器使用可不行,你也知道的,迷香不易点着,那一次我可用了几大箱才把那勾魂迷倒。”
“有就行了!”
方戟自然是记下了这卖炮仗的店,如果幸运的话,或许在他的有生之年就能见到火器有稳步的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