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结果没有悬念,过程也没啥趣味,就不展开多说了。
总之大卫兰道一行人五月三日下榻北京饭店,五月四日开始了洽谈。
苏长青按照约定以初次见面的姿态,开始一场很正式的版权转移洽谈。
过程十分繁琐,双方博弈激烈,说急眼了互相指责对方抄袭,但并未影响洽谈向积极方向发展。
接触之后苏长青就给了大卫兰道一个电话号码,建立起安全的联络通道,协议实际上绕过了梅露兰·多拉,白天与黑夜上演不同的两出戏。
苏长青按照之前的规划,提出用协议好的弃权价格换取等值的发行服务。
大卫兰道非常不以为然“我奉劝还是拿一笔钱了结这事,你们的电影基本没有商业价值,故事老套,说教生硬,台词乏味,表演幼稚,在我们的市场上发行将是灾难,您不值得冒险。”
然而苏长青坚持发行合作,并愿意承担风险。
发行工作本身是很简单的,欧美的电影院大多掌握在几条院线手里,发行商要做的就是介绍产品,然后在报纸和电视上打广告,和卖其他产品是一样的。
但实际的情况没这么理想,你如果不是好莱坞的八大电影公司之一,很难挤进那个圈子,院线对你的产品没信心也就没有兴趣,连电话都懒得接。
苏长青需要的就是大卫兰道所属的发行公司带一把,先以合作的形式进入市场。
实际上这也是中谊兄弟国际发行公司几年后走过的路,他不过是提前摸索实施而已,期望能一炮打响。
经过五天的拉锯,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最后达成了合作协议,派拉蒙兜底三百万美元推广费用,在院线、家庭点映以及录像周边全渠道投放《太平号》,发行收益共同分成。
也就是说苏长青不能收取版权转让费,四维发行公司与派拉蒙共同发行他的新片《太平号》。
正好《泰坦尼克号》制作方也发愁如何列支收购版权的费用,这样一来也好出账,不会留下财务把柄。
三百万美元宣发费用在好莱坞不值一提,不过是一部小成本影片的推广规模,或许起不了多大作用,苏长青却信心满满“如果我的电影票房达到了两千万美元,你们派拉蒙能分成三百万,等于白白拿走了《我真的不想坐泰坦尼克》的版权,很合算。”
大卫·兰道对此不太乐观。
好莱坞的分账基本是三三制,院线、发行与制片方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太平号》票房怎能达到两千万美元,那么院线分去将近七百万,派拉蒙合作发行方分得三百万,剩下的都属于四维发行与制作。
所以合作对苏长青意义重大,等于是用一本换了个走出去推广自己电影的机会。
两千万美元票房在莱坞影片的确不高,只是后来《泰坦尼克号》的百分之一而已,即便如此对于中国电影也恐怕可望而不可及,他的野心在大卫·兰道眼里显得不切实际。
大卫兰道的这次谈判对好莱坞而言还是成功的,三百万并不算太多,而且换了稳妥交易方式,最终不过是白帮苏长青发行一部片子而已。
如果票房真的乐观,甚至还能收回一些,那么等于收购版权的费用还减少了。
这些天大卫兰道也看了苏长青获奖的《模特队》以及他策划编剧的《我的野蛮女友》和《公主的决断》,口气松动了许多,这个癫狂的小导演还是有些水平的。
不过他仍没有信心“苏先生似乎领悟了些商业片的诀窍,但作品能否被西方观众接受还很难说,你们的电影在北美创造的票房全加起来也没千万,对您的这个理想主义试验,我真不知作何评价。”
其实他也无所谓,反正问题就这么解决了,片子亏死也好,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个教训。
梅露兰·多拉对这个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