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先找个有利的地形,比如爬上颗树或者将自己塞入山坳裂缝中。
然后,拼死一战!
是的,拼命!
而不是逃跑。
因为西北狼有一个特点对猎物,锲而不舍!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妥妥的一根筋,不撞南墙不回头。
当然了,事情也没有绝对。在两种情况下,它们也是会放弃猎物的。
第一种,走狗屎运,无意间将先头狼杀了。
第二种,杀死它们,杀到整个狼群承受不起伤亡而主动离去。
不过呢,乞儿措木在解释完这点的时候,又特地加了一句“至今为止,老夫就没有听说过,孤身狩猎的人遇上了狼群,有谁是活着看到它们退走的。”
额
好嘛,华雄听完了以后,出门的时候还从部落里拿走了两支短矛。
他的大刀太长了,属于马上用的。而且大刀的施展在于力大刚猛,需要大范围的腾挪空间,在行动不便的雪地不如一支短矛更为顺手。
心里也在侥幸着,就找只狐狸而已,应该不会撞大运和狼群对上吧?
可惜了,他低估了老天爷对他的偏爱。
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他出了部落,沿着鸟鼠同穴山与草原交界线,跋涉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了一处适合潜伏的地点。
这是灌木丛生的山坳,一边是断崖,另一边是慢慢低垂蔓延入草原的山包。连着断崖的突起,是约摸四五丈高的大石头。爬上去让人的视野,对整个山坳都一览无遗。石头的前方不远处,是个碗口大的泉眼,正欢快的往外冒出水来,汇成结了层薄薄冰的小溪流在蜿蜒。
也正是因为这个泉眼带来的热气,四周的野草还是微微绿色的。给野兔或野鼠了冬日里的食物,也会吸引狐狸等猎食者。
华雄小心的窝在大石头,用雪花往自己头上毡帽和衣裳上,做出最容易引弓搭箭的姿势后,便调整呼吸,静止不动。他要等从天空中飘落的细细雪花,将自己的身体和石头变成浑然一体,将自己的气味彻底掩盖。
狐狸的听觉和嗅觉都很敏锐,性情又谨慎。
想猎杀它们,就得有住够的耐心,将自己融入环境中。还要尽量控制自己的呼吸,避免有热气在口鼻出弥漫。
部落里的老猎人是这么教的,华雄也是这么做的。
当雪花将他的眉毛变得点点斑白;当他眼睛被上风口刮来的寒风刺得生疼;当他心中已经不止一次冲动,想将不远处的野兔送去和祖先团聚。
狐狸身影,终于出现在他视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