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君妹在歧路,鹰香共比邻(3 / 3)

里,它们也飞不起来,那会被林中茂密的树枝把翅膀折断。

不过这样的捡尸人通常只能拣一些近处的尸体。

而这哥两不同,唐高给唐帅打掩护,唐高不怕鹰的攻击,唐帅就能走的远一点,而且他的飞镖比爪子要轻,能飞的更远,所以他们两个往往能够避开同行竞争最激烈的近处的尸体,而直接去拣别人够不到的。

只是,猎鹰场是从九月份才开始热闹,此刻人气不多,当然也没什么尸体可拣,所以两人在猎鹰营地里休息,闻到了烤鹰的香味,立刻追了过来。

“给。”汴梁不是小气之人,他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鹰,留着也没用,万一二弟找过来的话,再打一只就是了。

抓活鹰,或许他不擅长,但是抓死鹰,那还不是举手之劳。

唐帅来的时候,真的纯属是过来看看的,没想到有人会那么热情的分给他吃,他这一生,肉吃了不少,鹰肉还是头回吃到。

“谢谢,谢谢!”唐帅满脸欢喜的接过,分了一半给唐高,他说,“兄弟真是爽快之人,不知道你对捡尸有没有兴趣。”

唐帅因为有本事,向来都是两兄弟合伙,从不招揽别人,不像其他的秃鹫们,团队搞得很大,此时,他觉得汴梁爽快,就想带他发财。

“没兴趣。”汴梁啃着自己烤的鹰,心里想着二弟。

他这就是烤熟了,没放任何佐料,吃起来味道淡淡的,那有薛慕澜烤的美味。

对他来说,当务之急是找人,别的事情一概没有兴趣,更何况是拣尸,一听这名称,就一点不好玩。

三个人坐在火边,吃着烤鹰,唐帅不停的讲着他拣尸的光辉战绩,唐高则傻傻的点头嗯着,汴梁听的烦了,也讲起了薛慕澜走丢的事情。

“找人?简单啊!”唐帅听了后,拍着胸脯说,“这地方我熟,走,抄近路,去猎鹰场。”

走!有了向导,汴梁的心也就不那么着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