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兴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一口。
不紧不慢地说道:“丁智,侯三,李清秋把暗界那些资金链断了,你们的生活应该越来越难过了吧。”
二人愣了一下,确实,他们从前主要就靠这些牟利,谁知道李清秋那个孙子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就不干了,闹得大家都没钱赚。
这时侯三点燃一根烟,开口说道:“既然选择混这条路,就要走到底,咱们这种人,哪还有回头的可能。”
“我们这种在道上混的,一只脚在警局,一只脚在棺材里,这句话说的一点错没有。”
孔兴笑了笑,起身走过来拍了拍侯三的肩膀。
“识时务者,为俊杰,人要学会认清局面,更何况,你我都是聪明人。”
这句话的含义不言而喻。
林志成实在太贪心,他回到南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吞掉林氏集团。
林氏集团,对他来说实在不够塞牙缝。
而孔兴这个意思表达出来,林志成的目标也是显而易见了。
他要的是整个南城的暗界!
胃口真大啊,怪不得林志成一直在外市发展,像这种小城市,他肯定不止第一次吞。
“聪明要用在对的地方。”
侯三得知了他的目的,只觉得恶心。
“这种小聪明,如果真的答应你,那我侯三不就成狗了吗!”
孔兴没有丝毫不乐意,说道:“侯三,看来你没什么兴趣。”
侯三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腿。
“孔兴,我知道,你们从叶城来的,肯定有实力。”
“但是,不好意思,你三爷腿脚不好,跪不下来。”
说完这句话,侯三瞪了孔兴一眼,带着人扭头就走。
南城再乱,那也是南城。
我们南城再怎么闹,也轮不到外人插手,想吞掉南城,更是不可能答应!
此时,丁智坐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手拄着下巴,脸色十分阴沉。
侯三的性格他也了解,虽然他也爱钱,但是从骨子里,他就是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
这也是为什么,暗界三巨头里,他是唯一一个白手起家,完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完凭借着他这股人格魅力,才让这么多小弟甘心为他卖命。
其实谁都不想被人控制,谁也不愿意心甘情愿给别人当狗,但是惹到叶城的人,自己也不知道会有多大的麻烦。
“侯三是个目光短浅的人,我觉得你应该比他看得清楚。”
孔兴玩弄着手里的酒杯,说道。
“林志成你应该知道,他来源于南城的林家,现在做的却比那个林氏集团不知道大多少。”
“他还说过一句话,不能为他所用的人,都是碍眼的存在。”
虽然语气十分平淡,但其中意味显露无疑。
这句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如果敢不答应投靠林志成,那就是站在了林志成的对立面。
丁智的脑袋翁的一下,如果刚才是暗示,那现在就是明着威胁了。
丁智完有理由相信,如果林志成想,自己就像一直蚂蚁一样,林志成随手一捏,自己就会四分五裂。
在南城暗界有一席之地的丁智,在叶城的大佬面前,就是如此不堪一击。
“哦,对了。”
孔兴又说道:“在叶城那边,已经不止一股势力盯上了南城,毕竟现在南城情势混乱,群龙无首,一盘散沙,而且暗界的生意又都倒闭,正是一块能重新开发的好地方。”
“也就是说,如果不投靠我们,以后找你麻烦的人会越来越多。”
丁智眉头紧皱,心里一再犹豫之下,做了取舍。
“我可以帮你们做事。”
侯三对这件事并不知情,所以才这么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