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家和促野心(1 / 2)

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1187 字 2个月前

夏天刚过,雨水不多,对于城外的人来说,不见得是好事,可是对于城里的人来说,却不见得是个坏事。

长安,千年古都,当然啦,是千年之后的事,此时的长安不过是隋朝刚被灭了几年之后的大兴城刚过改编成的长安城,取义:长治久安之意。

可惜的是,这个城市虽然是京城了,可惜的是兵灾之后,这里的很多地方都很破旧了,可惜唐朝刚过建立没有几年,日子还不太好过,就没有修建。

不过呢,作为皇帝的李渊,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自从窦皇后死掉之后,他的日子是越发的糜烂了,加上有一群‘’好友‘,这日子过的越发的舒心了。

只是,朝廷里的人都感觉到了一股子压抑的气息在城墙内外缠绕,特别是在秦王李世民去来了一趟山东,处理了刘黑阀的后期叛变引起的连锁反应(刘黑阀借突厥兵)之后,声望和军功更加的如日中天了。

可惜的是,这种声望却宛如将李世民放在火中烧烤一样,父亲的猜疑,兄弟的敌视,让他在武德八年的日子不好过。如果有人知道历史走向的话,就知道第二年的时候,李世民终于抽出自己手里的刀,将能够砍死的人都砍死了。

可惜,他现在除了沉醉在李渊给他的编织的美梦之外,也就是前段时间,带着一群烂兵去剿匪。其实呢,这种事本来是不需要他去的,只是他如果连这个都不去的话,手里的兵马之类的,可能也就会被收缴干净了。

此时的李世民有几个孩子,长子李承乾,今年七岁了,聪明伶俐,懂事会说话,加上是长孙皇后所生,除了他爹不是长子之外,简直就是完美了,虽然年纪小小的,可是脾气极好,对兄弟也是很好。

次子李宽,已经死掉了,过继给的人是李智云,具体什么情况,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反正是未成年人继承未成年人的衣钵,最后都完了。

老三是李恪,一个帅哥,一个很帅的帅哥,比李承乾小一岁,今年六岁了,可爱聪明,也很听话,因为母亲是杨妃,一个艳绝天下的女子,所以,不能太难看了,毕竟外公是杨广啊,杨广可是帅哥。

老四就是李泰了,属于李世民最疼爱的儿子,长大之后,不仅才华横溢,聪明绝伦,而且写的一手好书法,又编辑了括地志,简直就是个幸福到底的人,可惜,有个缺点——胖。

他的胖是从小就胖的,虽然比李恪小二十多天,可是却和他完全不一样,胖是唯一的优点。不过呢,李泰小的时候,胆子不大,人很胖,但是心很单纯。特别是在李世民只是一个秦王,天策上将的时候,更是如此。

虽然不想去皇宫里看自己的父亲,但是李世民还是带着自己的一家人坐上马车,去了皇宫。

李泰此时不过六岁,正是贪玩的时候,他一脸得意地走在中间,却引得李承乾和李恪的注意。

因为他的怀里抱着一只小狗,身体上面是黑『色』『毛』发,下面是黄『色』的,长长的鼻子,耳朵是一对黑『色』的,只是左边的有一块是白『色』的很可爱,眼睛宛如星星点漆一般的明亮,最主要的是这个小家伙很听话,自从被李世民带回来当做礼物送给李泰之后,他几乎不离身,有的时候就算是去给母亲请安,他都会带着。

“青雀,这个不能留在家里吗?”李世民今年不过才二十八岁,加上混血的原因和家族势力的缘故,人长的非常帅,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眼神看向别处时犀利,看向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却是温柔,黑发如墨,短须缀脸,带来几分严肃和认真,可是此时却是有点溺爱地看着李泰问道。

“不行的,父王,小贝贝一个人在家会害怕的,我要带着它。”一条狗,而且是一条雄『性』的狗,竟然叫做贝贝,李世民除了翻白眼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次去给李渊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