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我的好朋友,整个上海市最出名的几位大律师之一,刚刚人家的律师证你们也看了,她是xxx律师事务所的老板,你们不懂的,可以去问一问就应该清楚了,你如果觉得你们可以胡作非为继续欺负我这一个屁民,你们可以试一试。第二点,我的店里有监控,外面和里面都有,每天在我店门口生的那些事都有监控记录的清清楚楚,包括打架的时候的情况。我已经叫我朋友去把监控录像给拷出来了,这些都是铁的证据。第三点,我是给你们派出所报过警的,你们那边可以不做记录,但是我这边可是录了音的,我有保存。真要把事情闹大了,我想你们也脱不了干系。
我不想怎么样,我前面就说了,我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就开了个店买点蔬菜,我平时看到老奶奶过马路我都会去扶一把。我不想惹事,也不想得罪谁,这件事情我被打了一顿,我就当是给了光头也给了你们派出所一个面子,事情就这么私下解决算了,各自负责各自的医药费,我也不知道他伤成什么样,不过比我估计也好不到哪去。你们派出所做协调,我与他私了,不需要弄大,这事就这么处理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吃点亏算了,就当是在交朋友。以后他光头不要再来惹我,就这样。如果,不愿意,那么咱们就一切都往大的来,该打官司的打官司,该上电视报到的上电视报到。我就一屁民,既然不让我活下去,那么我也没什么好顾忌的,我光棍一条而已。就这些吧。方志强淡淡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