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与骑兵们继续前行,在跨过深谷溪的堤道前下了马,然后牵着马排成一路长队走上引桥,进了号角堡的大门。他们在里面又一次受到了热烈欢迎,众人重新燃起了希望,因为现在又足够的兵力来守住号角堡和扼守深谷的石墙了。
国王和近卫军驻守号角堡,分派在这里的还有许多西伏尔德的人,而绝大部分兵力都部署在深谷石墙及其塔楼上,以及石墙的后方。因为敌人若以大军强攻不歇的话,此处的防御极有可能出现问题。所有的马匹都被远远地牵到了深谷里,由有些金殿的卫士看管,因为若是战事不顺,很有可能还需要骑兵冲锋,若是被围困……洛希尔人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因为若是粮食吃完了,也就只剩下马了。
扼守深谷的石墙有二十英尺高,厚到墙头都能容四个人并肩而行,是墙上还筑有护胸墙掩护,只有个子高的人才能探头望出去,洛希尔人普遍身形高大,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问题。石墙上还有许多箭孔,可以朝外射箭,至少莱戈拉斯对于这些箭孔很满意。
从号角堡外院的一道门走石梯下来,便可以到达这里的城垛,还有三段石梯从后方深谷往上通到墙头。石墙的正面十分光滑,巨大石块被技巧高超地紧密堆砌在一起,连接处找不到一点可以落脚攀爬的缝隙,石墙的顶端向外突出,犹如海浪冲刷成的凹底悬崖。
再稍稍往里走一些,若是这里来来去去的士兵们消失不见,战争的味道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这里堆积着大量碗碟,许多人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就像甘姆林一样,在年轻时这里驻守,然后结婚生子,有了下一代,而他们的下一代也生活在这里。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他们的家,他们熟悉这里的每条石头缝隙,每一处箭孔,每一片青苔,他们甚至可以说出每一块碎石的名字,因为他们在小时候就给它们取过名,而现在,它们还在那,一动不动。
在国王的官员们安排好食宿之后,矮人就趁着别人正在忙碌,独自一人走上了石墙。他靠着墙头的护胸墙站着。莱戈拉斯也跟过来,精灵坐在护胸墙上,抚摸着弓,凝视着外面的那片昏暗。
“这才是我喜欢的地方!”矮人对于一个可以站立的地方念念不完,他庆幸自己可不不用坐在马背上挥舞斧头。他跺了跺脚下的石头,“我们越是靠近大山,我的心情就越是振奋,这里的岩石很好,这片大地有坚硬不屈的骨架,我们从护墙上来的时候,我的脚就感觉到了。给我一年时间,还有一百个族人,我能把这里打造得坚不可摧,任何大军攻来都只会铩羽而归。”
“这我不怀疑。”莱戈拉斯说,“但你是个矮人,矮人是个奇怪的种族。我不喜欢这个地方,就算到了白天我也不会更喜欢。不过,吉姆利,你令我感到宽慰,我很高兴有你站在我身边,双腿强壮结实,斧头无坚不摧。我真希望能有更多你的族人与我们并肩作战。不过,我到希望我能得到一百名黑森林的弓箭好手,我们需要他们。洛希尔人也有他们自己的优秀弓箭手,但在这里的太少了,实在是太少了。若是希瑞来说,她肯定会要一百个猎魔人,我看过猎魔人的剑,又细又长,适合劈砍戳刺,可要是费恩在这,他肯定会要一百个巫师,然后用火焰燃烧这片土地。不过,幸好没有一百个巫师,那场面太可怕了。”
“天色对弓箭手来说太黑了。”吉姆利说,“这其实是睡觉得时候了。睡觉!我觉得自己需要睡觉,我从来没想过哪个矮人会有这种感觉。骑马真是个累死人的活,即便不用拉着缰绳,踩着脚蹬也是一样。我手里的斧头不肯安分,给我一排奥克脖子和足够挥舞斧头的地方吧,那我就能摆脱所有的疲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