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辰继续道
“要说它们连一个人类都没有杀过,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话,刚才袭击我们的混血种,身上的衣服从哪里来的?”
老狼认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隐藏的食尸鬼,这个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机会会比想像中来得要强。”
凌辰道
“如果,它们的行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确实是会这样的。”
“刚才轻易解决四名混血种,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过除此以外,还有它们只是出来捕猎,没有大张旗鼓带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着下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进攻村落,无疑等于化主动为被动,倒是相当不利。”
他说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当然,如果咱们火力全开,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话,要消灭区区一个村落,绝对不成问题。”
“可这才是第一个任务,你也不会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皱起了眉头
“那么,你有什么高见?”
凌辰将双眼眯缝了一条线,里面精光一闪
“我做事向来会仔细计算,绝不鲁莽行事,不该动手的时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敌人的命脉,便能够扭转局面,化主动为被动。”
…………
砰!
轰呜的枪响。
炙热的子弹飞射而出,准确击中了一匹六足马。顿时在它的其中一条后腿上,飙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扬出了巨大的马蹄,踉跄地向着远方逃去。
老狼移开狙击枪,对着旁边正在抽烟的凌辰耸耸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这个计划行不行的啊。咱们不去猎杀混血种,跑来打六足马,似乎有点浪费时间了。”
凌辰吐出一个烟圈,笑而不语地点了点头,看样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为何二人会在这儿,就要从凌辰先前的计划说起。
很显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凌辰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一头扎进去。
在敌人拥有地利优势的地方作战,乃是最为愚蠢的行为。
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种的根本需要。简单两个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对于它们来说,等同于人类的粮食,一旦断粮的话,肯定就离死不远。
凌辰经过仔细的观察后,发觉在那个村落里面,并没有圈养任何动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混血种认为养殖动物会有失身份,或是懒得去花这个心思。
顺带一提,凌辰认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过,这并不是重点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这无疑代表着,它们一直保持着奇怪的习惯。直观一点来说,就是当感觉到饿了,才会出门捕食。
鉴于附近的区域当中,只有六足马一种生物,适合混血种的进食标准。
那么,凌辰的计划其实不难猜。
在混血种的眼里,六足马是重要的粮食来源。
试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个陌生人家中,然后将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脚,再丢进垃圾桶。
那会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家可能会怕麻烦,多半只会骂你几句,赶出家门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闹饥荒的时候,显然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没有食物的话,等于是要活生生饿死,人家会不会拿刀子和你拼命?
总的来说,凌辰的打算便是透过攻击六足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