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铃铛发现叮当好像失忆了,霎时明白了刑乐把叮当打造成这副模样的险恶用心——既然是要常伴左右的,当然要捏得养眼一点——刑乐想要从零开始,让叮当离不开自己。
他发现自己由始至终都忽略了一件事,灿果是没有性别的,可当它降维成人,就有了性别。而人类的七情六欲,很大程度是建立在性别关系之上的。唯有深入理解了性别之差,叮当才能脱离宏观视角,真正地堕入凡俗。
铃铛对这套路并不陌生,他笔下的那个世界,就连神族都没有办法从一次又一次转世后的凡俗历练中独善其身,最终活成了凡俗的模样。
他心想,这确实是拉叮当下水最好的办法,哪怕他将来想起了一切,这段记忆也仍是捆住他咽喉的绳索,就算将来有一天他回去了也无法解脱。
爱是一种不治之症,就连神族都不得善终,堕入凡俗的高维生物定然也不例外,就看刑乐能让叮当感受到哪一种爱了。若是阿宁那种,自然是皆大欢喜。可若是御礼那种,怕是要不得善终了。
前有离染的前车之鉴,铃铛很不放心地瞥了刑乐一眼,心里暗暗祈祷这家伙可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整出更糟糕的幺蛾子出来。
幸亏叮当这个身子不是女子,不然露娜也得去洗洗头了。
刑乐三言两语就把失忆的叮当哄得团团转。叮当比刑乐矮半个头,低眉顺眼一副小鸡仔的模样,乖巧地拉着刑乐的衣角跟着去了。
铃铛觉得辣眼睛,没跟上去看热闹,在后面慢慢地走,但他在走廊上就能听见女生们传出的尖叫。
他心想,贝丝那个看脸的生物会不会立刻爬墙,谁知道进去后发现贝丝并不像小六一样围着叮当兴奋不已,而是像根面条似的挂在应崇苼的手臂上。
铃铛想起从前那个看见帅哥就腿软,爬墙比换电视频道还快的贝丝,突然觉得有点不习惯。贝丝变得矜持了,又或者说,那只色狐狸终于放下了繁华盛景的花花世界,眼里只剩下了一朵名为应崇苼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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