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你更清楚,我压根儿就没想着要做官太太,王霞,你这么多年是怎么对我的,我会一点一滴还回去!”
嬴歌又加重了几分力道,旋即一甩手,就将王霞给甩的跌倒在地。
“哎哟——你这个杀千刀的贱人!虐待婆母,是大罪,是大罪啊!”
王霞肥硕的身躯在地上打着滚,疼痛让她忍不住龇牙咧嘴起来,然而嘴里还是吵吵嚷嚷的嚎了起来,她坐在地上,边拍大腿边哭,一副受尽了委屈的模样。
“闭嘴!”
嬴歌眯了眯眼,不禁冷喝一声,手也摸向了一边插门的门拴。
王霞被吓得一个哆嗦,眼神战战兢兢看着嬴歌,秉着呼吸不敢再多话。
“以后我们大可以试试看”
嬴歌黛眉轻佻,随手提起背篓,回了自己屋子,身后尽是王霞愤怒不堪的嘶吼,要强了这么多年的她,还是头一次被儿媳妇儿给逼成这样。
嬴歌是半点愧疚都没有,给兰草浇了些水,就自顾自睡了,她名头还想进城里一趟,最好是把兰草换成银子,这样日后也不会这么捉襟见肘。
至于王霞,呵呵,欲要让人死亡,必先让其疯狂!
第二天,嬴歌起了个大早,王霞那边的屋子还门扉紧闭,她背上背篓,趁着清凉的晨风往城里走去。
苏叶村以及附近数个村子,都临近一个小城镇,名唤拐子镇。
拐子镇名字是奇怪了些,但人却密集,十分热闹,嬴歌来到镇子时,太阳已经渐渐升高了,如她这样背着背篓上城里来卖一些山货的村妇大有人在。
她想了想,便到拐子镇最好的酒楼去了。
在这大殷王朝,上酒楼的都是家里有余钱的,与其坐在路边等待客人上门来,倒不如主动一点去找一些客源,相信以她手中兰草的质量,一定能找个好买家。
拐子镇最好的酒楼叫富贵酒楼,名字是俗气了些,但在嬴歌接收的萧九娘的记忆中,可是客源最丰富,日进斗金的存在。
嬴歌背着背篓,刚踏进酒楼,就被一个伙计给拦下了。
“你是来卖菜的吧?走走走,跟我到后门去,大师傅都在后头哩,你从正门进容易惊扰了客人,走吧,我带你过去”
伙计倒是热情又客气,说着,就要拉了嬴歌往后门去。
“不好意思啊小哥,我是想要来咱们酒楼瞧瞧,看有没有什么喜好兰草的客人,昨日我进山得了一株了不得的兰草,品相上乘,或许能得了某位贵客的眼”
嬴歌勾唇浅淡的笑了笑,说话间还漏出背篓中的兰草来。
“哎呀,这兰草品相还真是不错!只是”
伙计显然也见过些市面,一看到背篓中的兰草,就忍不住惊呼一声,只是他神色有些犹豫,毕竟以前还从没有卖东西卖到他们酒楼来的。
“狗子,怎么回事?”
这时,一道略显威严的声音传来,那和嬴歌说话的伙计面色微变,但很快就转过头去,一脸讨好的看向来人。
“张管事,是这样的”
伙计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给说了个通透。
“哦?兰草?小娘子,是你要卖兰草?”
那张管事上前几步,他穿着一身绸缎衫,脸上颇有些商人的市侩,看向嬴歌时也没有多少瞧不起的意思,反而语气客气的问道。
“是”
嬴歌颔首,将背篓中的兰草取出来递给张管事。
“诶?这是金嘴墨兰?!”
张管事比起狗子来见识要广博得多,看一眼嬴歌递来的兰草就能认出品种,他语气十分惊讶,显然没想到会在一个村妇手里见到这种品相极好的罕见兰草。
金嘴墨兰,丛生在椭圆形的假鳞茎上,叶片似剑形,叶片尖端有着金色嘴艺,因而称之为“金嘴”,花茎直立,高出叶面,花香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