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狗儿子(2 / 3)

那婆子看起来大约四五十岁,两鬓已白,神情悲恸不已,眼见着军师称呼魏临渊为王爷,她立刻就扑了上来,大喊道“王爷,求求您,为妾身的儿子做主啊!”

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哀求着,希望能让魏临渊替她的儿子做主。

“王爷,我家中本是做粮食生意的,若是匀匀,也能匀出千石粮食,若是王爷替找出杀我儿子凶手,为他报仇,老身,定当分文不取,将粮食送给众将士。”她语气决绝。

魏临渊眼皮一跳,终于明白为什么军师“处理不了”这件事了。

原来这还得他的无私奉献。

不过为了这千石粮食,魏临渊面不改色的询问“你儿子如今在何处,可否待带我们去看看?”

老妇人道“王爷,我已经将我儿子带来了。”她伸手,示意魏临渊看自己抱着的这条已经死去的黄狗。

魏临渊当场就觉得有些荒谬。

“你说,这是你儿子?”他反问了一句。

他又去看军师。

军师轻轻地点了点头,指了指那条狗。

事实上,他刚才听见的时候,也是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一条狗,是一个人的儿子?

老妇人知道他们不相信,却还是恳请道“王爷,这就是我儿子,我儿子大宝平日里十分孝顺,一直陪着我这个孤寡老人,他既不咬人,也并不同外面的野狗鬼混,平日里顶多就在我们家门口的那条巷子转转,谁知,谁知我昨日见他一晚上没回来,出去寻他时,他,他就已经死了。”

妇人说着又要哭了起来。

她本来是找了官差,还有衙门的人,可人家根本不会为了一条狗去寻找凶手,迫于无奈,她才找到了军营里面来。

李慕歌在旁边听了事情的起因经过,道“这样吧,我来看看吧。”

对于狗儿子这件事,她在现代看得多了,有些丁克家族,单身人群,没有子女,就喜欢养上一两只猫猫狗狗,当做自己的孩子,所以倒也不觉得什么稀奇。

这只是在古代少见罢了。

老妇人并不知道她是谁,警惕的看了一眼,“这,这……”

李慕歌冲她笑笑“我平日里也是查案子的,算是个仵作,您把您儿子放下,我替他瞧瞧伤口,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她平和的态度和旁人截然不同。

老妇人自养了一条狗儿子后,再也没有见过这种目光,她稍稍放下了心防,听着李慕歌的话,将那条狗放在地上。

李慕歌蹲下一看,这才发现,这狗的身上有两道致命的伤痕,一道背脊上的,一道是脑袋上的。

两道伤痕都十分深刻,几乎将背脊砍碎,脑袋砍裂,且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她又掰开这条狗的嘴巴看了看,目光一一掠过,发现了一点儿灰色的布匹,伸手从犬牙上取了下来。

布匹大概有巴掌大,一直卷在对方的舌头下面,湿漉漉的,上面绣着繁复的花纹。

这种花纹有点儿熟悉,李慕歌依稀记得一般是王公贵族才会有,但是她似乎并未瞧见京城中有谁穿过。

这就奇了怪了!

李慕歌眯起了眼睛,起身问魏临渊“临渊,你看看这个东西,可在哪儿见过?”

“这是东锦绣,出自北岳王都。”军师伸了个脑袋过来,一眼就道出了这块布料的出处,“一般来说,都是北岳极尊贵的人才能穿得上的。”

这样说来,就更奇怪了。

李慕歌看了一眼手中的布料,缓缓道“这下手之人,估计是个练过的,干脆利落,不曾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但是这对一只狗下手……”

说实话,原因她暂时还不能确定。

李慕歌扭头回去问那老妇人“你平日里可有得罪什么人?或者说,出事的那一日,可有觉得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