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电视在播专题节目。”有警员指着办公室的公共屏幕说道。
林克循声望去,屏幕上正在播出一期访谈节目,主持人与邀请嘉宾坐在沙发上侃侃而谈,谈论的话题恰恰是大桥爆破案。
林克听了几分钟,主持人的屁股歪得很,一个劲把矛头对准政府和警方,怂恿嘉宾对二者大肆批评,嘉宾也乐于抨击二者,可谓火力全开,唾沫星四溅,把所有的社会问题与矛盾都归咎为公共职能部门的失职,要求政府道歉赔偿,警队解散重组。
不得不说,他们的一些逻辑,简直惊天地泣鬼神,比如,嘉宾说,虽然文斯大桥被炸了,但是可以看出,大桥只炸毁了很少一部分,说明什么,说明罪犯很克制,他没有炸断整座桥,他是在用犯罪的方式表达他的诉求。
林克本来很惊讶,没想到嘉宾随口瞎掰居然接近他的猜测了,可嘉宾下句话就令他尿了一地。
“他尽管犯下了罪行,可我们不应当指责他,我们应当表示充分的理解与谅解,我相信,那些在爆炸中蒙受损失的家庭,也会原谅凶手,因为他在为我们发声,用不太合适但坚定的方式在努力。
抑或他该选择更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爆炸终究还是稍微有些过火,犯罪的很可能是年轻团体,我认为,警方逮捕他们后,应以教育批评为主,不能斥之以暴力审讯和残酷关押。
从小道消息我听闻,犯罪首脑名为小丑,在我看来,小丑应被视作‘哥登之光’,他拥有干劲,有改变世界的决心和动力,政府需要倾听他的声音。”嘉宾道貌岸然道。
林克基本可以断言,这个梦境位面的设定,怕不就是人均疯子,市民都是带恶人,不仅自私,甚至偏激,俨然是无药可救的模样啊!
小丑炸了大桥,结果锅居然还能甩到政府头上,说得好像,是警察拿枪指着小丑的头,逼小丑炸的桥?震撼我妈,实乃天秀。
主持人点头赞同嘉宾的看法,继续追问“那么,您对百特曼,这名义警在爆炸案后,自发前来拯救市民的做法,有什么看法呢?”
“百特曼啊…还可以吧,听说他习惯夜间出没,打击罪恶,我对他的行为并不反感啦,但是他老戴着头套,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让我不太满意,他若是行的端做得正,为啥非要蒙面行事呢?蒙面是不是意味着,他有不光彩的历史记录怕被媒体曝光,还是说担心未来留案底?
还有,自从百特曼的形象被大众知晓后,总有人试图模仿他,穿成他那种鬼样子出去招摇撞骗,或者自以为是地行侠仗义,反而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秩序。可以说,他带坏了年轻一代。
总之,我认为百特曼遮遮掩掩这一点,非常虚伪,这使得我难以完全相信他。当然,如果百特曼愿意脱下他的…呵呵,战袍,以真面目示众,我或许会认可他。”嘉宾笑道。
你们真滴牛批,林克无话可说,他转头继续调查小丑行踪,然而,就在此刻,出人意料的情况发生了。
节目里,主持人表示,现在他们将接听市民的来电,与市民们一起探讨哥登市的未来及对近期事件的看法。
电话铃响起,主持人接通“这位观众,你好,我是主持人约翰,你有什么想和我们分享的么?”
“噢,你好啊,约翰,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小丑。”电话免提那头传来林克熟悉的疯癫话语。
“是小丑本人,不是恶作剧,快让情报科的人联系电视台,追踪信号!”林克即刻命令道。
警局里迅速调动起来,林克则死守在电视前,他现在大致明白了小丑犯罪的犯罪逻辑,但打电话去电视台又是作甚?总不可能是忏悔自首吧?
主持人显然误以为是普通市民开玩笑“哈哈,真是幽默,不瞒你说,我就是你的敌人,百特曼,哈哈哈。”
“约翰,约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