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发生了变化。
……
我叫范同。
我是社会精英。
我上的高中,是他们这边中学,本地最好的高中。我上的大学,是山常理工,211重点大学。
我一直很努力,我从大二开始创业,一直顺风顺水。
在同龄人还一无所有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在同龄人还辛苦找工作的时候,我已经是比他们面试官更高好多等的老板存在;在同龄人兢兢业业的用青春换取金钱的时候,我已经坐拥俩家规模不小的教育培训机构,财源滚滚来。
一直以来,无论在高中同学,还是在大学同学中,我都是最优秀的。
每次跟同学在一起,我都是最耀眼的、鹤立鸡群的那个。
可是就在去年,就在那个大约的冬季,一切都变了。
有一个表面正派实则卑鄙的小人,有一个自己不努力却大肆吹嘘自身奋斗历程的小人,有一个早已不要脸皮恬不知耻的小人,他夺走了我的所有光芒。
刚开始,我也以为他是自己奋斗出来的,可后来我发现并不是。
我仔细研究了他,我终于发现了他成功的本质,女人。
这是一个吃软饭还丝毫不知羞耻的小人!
我曾经想将助力这个小人的那个傻女人拯救出来,只可惜,我失败了。
身为社会精英的我,败在了这个小人手上。
而且是一败涂地的败!
都说小人报仇,从早到晚。这个小人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就用卑鄙的手段,将我的两家公司直接搞散。
本来身为同学,我是不敢相信这一切的。
可今天,准备来对我曾经的辉煌做最后一次告别的我,却发现这个小人正在鞭尸……
他居然在鞭尸!
都说善恶终有报,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可是苍天啊!
我抬了这么多次头,你可曾看过我一眼?
为什么,小人可以如此猖獗,而身为社会精英的我,却如此的落魄不堪!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罢鸟,罢鸟,苍穹终究无眼。
想要报仇,还是得靠自己!但以我匹夫之勇,血溅三尺,也要从这个小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我叫范同。
我为自己代言。
我要代表自己,我要代表正义,我要代表这人间沧桑正道,来向孟川你这个小人,讨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