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鲜戎还是草原上一只小部族的时候,在白石山一带,一对放牧的普通夫妇,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诞下了一子,据说那夜,大雪几乎埋没了白石山。
当婴儿呱呱落地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微笑着离开了人世。这,是他们母子的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
男人在大悲大喜的冲击下,精神有些失常了,变得有些疯疯癫癫。
但是,他还是能认得自己的孩子。
这个幼小的生命,在一个仅存一丝神志的父亲的傻傻呵护下,竟然成功的存活了下来。
要知道,当时草原上,即便是父母双全的家庭,生的孩子存活率也不高。
这样的奇迹,在荒凉的白石山,悄悄发生了。
日复一日,春秋轮回。
他那疯疯癫癫的父亲渐渐老去。
他知道自己的生命是多么的珍贵,所以,他必须要自食其力,活下去。
他开始骑马打,从最开始一次次摔下马背一无所获,到最后策马奔腾满载而归,他坚持了下来。那时候,他也就马腿那么高。
就这样,他一边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一边为了生存而做着超越年龄的事情,在白石山一带,孤独的煎熬着。
……
然后,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上天是公平的,他没有亏待这样一个孤独坚强的灵魂。
鲜戎立国的前一年,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将父亲放在了白石山的山顶,将他送给了天神。
他哭了许久。
第二年,鲜戎正式立国。那年他二十多岁,至于到底多少岁,他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了。
那年,他将所有的马匹送给了周边的一个小族,然后离开白石山,孤身一人,开始在草原上游荡。
翻过高山,行过低估,天苍苍野茫茫,像一个孤魂野鬼一般游荡,每当明月当空,他总是彻夜难眠,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一颗无处安放的心,饱受煎熬。
……
他从西帐来到了中帐,也就是鲜戎王庭所在的地方。这里,是整个鲜戎最为繁华的地方,有规模很大的集市,有简陋的土城,有各国来的商人。
身无分的他,行走在集市上,热闹的人群都是些衣装华丽的草原贵族。
自然,他所到之处,都是鄙夷的目光。
“滚开,你个臭小子!别弄脏了我的衣服。”
“哦,该死,亲爱的,你看啊,他多么肮脏!”
“啊,我们离他远点。”
诸如此类的话语,像刀子一样,纂刻着他的心。他不去争辩,不去反驳,看了看自己,默不作声的离开人群,走到偏僻的角落里,失魂落魄。
自从进入中帐,他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两天了,因为中帐境内是禁止打放牧的,所以他只能勒紧裤腰带,勉强抵抗饥饿。
就在他蜷缩在角落里饥寒交迫,孤独无助的时候,一双美丽洁白的小手伸到了他面前。
他惊喜万分,抬头看去,一个美丽的姑娘,正朝着他微笑。一双大眼睛柔情似水,长长的睫毛和双眼皮更是动人心弦。
他看的有些痴呆。
“拿着吧,一定很饿了吧。”姑娘柔声道。
他看着她手中的烤饼,咽了咽口水,这东西在草原上可是很贵的东西,一般只有王室的人才能享用。然而,他并不知道。因为他是一个从深山老林出来,初见世面的人。
姑娘那温暖如阳光般的笑容,让他的寒冷的心,开始暖和起来,他伸手接过那烙饼,狼吞虎咽起来。
看着他这般吃相,那姑娘噗嗤笑了出来。
“慢点吃,没人抢!”她像个母亲般的慈爱,一瞬间击中了他的心坎。
他的泪水哗啦啦流了下来,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