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人士,两者在怎么设立合同上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等级。
法学小白根本不知道法学专业的能者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以给小白埋下坑,小白则一无所知,看不出来其中的问题,签合同给自己挖个巨大的坑,还是合法的。
所以才会说要看运气怎么样,而初来宝地的人想要买房除了看相关的广告外,还会找曾经打过交道的人打听一下,比如说曾经在移民中出力的移民中介,对方怎么也比初来乍到的他们熟悉这个地方的情况。
这么做时带着几分求帮助的意思,大概以为当初付钱让中介帮忙移民,中介一直帮着移民们办理移民手续,对方一直十分热情负责,移民们对那个人有着一定的信任。
要知道移民是一个耗费时间和金钱的事情,办移民中要联系了好一段时间,来来往往的多少有些交情,怎么说有了关系的人一般会向着熟悉的人,自己不会吃亏。
之所以会对中介多了几分信任,还因为负责移民中介的人,多是移民的同乡或者同胞,这样子能够交流比较流畅,有着一样的语言交流起来更方便。
对方时不时会提到这个关系,在交流中说就是看在同胞的面子上也不会骗人,时间久了就多了几分交情,完全没有想到对方会不提醒自己将要买下的房子有问题。
等到买下房子住进去后再发现石棉瓦的问题时,什么都晚了,房款支付了,房产的所有人都换了人,就是发现问题也无法找原来的房主。
因为合同上没有提到这个问题,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站在法律角度上看完全是合法,作为买房人无法反悔,更加是无法索赔。
就是有受害者心里不忿,很快就会发现人生地不熟,找不到什么真正有用的渠道,有句俗语不是说:天高皇帝远,在国外也是这个道理。
而且就是找地方又有什么用,这合同是完全合法的,签下合法的合同还怎么反悔?打官司是要花钱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要不停准备相关资料,还有耗费自己的时间去打官司,最后还发现自己不会胜诉,最终发现当了冤大头的人只能住下,或者是拆了再盖新房子,或者是另外买房子。
住下自然不乐意,因为住在那所房子就发现一家人会各种不舒服,甚至还会导致自己增加癌变的几率,以至于不得不想要把房子拆了,但很快新的打击来了,房子要是拆了的话要花一笔不少的钱,如果不缴纳这一笔钱,就是违法的。
这一切真的让人感觉到绝望,让人无法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有人就想起来曾经找移民中介打听过,于是找对对方质问。
而对方会承认自己没有告诉对方吗?绝对会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道情况,但只要生活在这个地方的几年的人都知道石棉瓦,怎么就中介不知道?
可说到底对方就是不提醒的话,也顶多是道德上的问题,完全无法说什么,也无法讨回什么,最终受害者往往不得不咽下痛苦的苦果。
如果遇到那种不屈不挠非要找中介讨个公道的人,中介也不会客气的。能够成为中介的人,只怕早就融入新的国家,有着更多的人脉关系,想要和中介比横?也要有那个实力。
就是有人不得不忍下这口气,却因为不能讨个公道,就在网上诉说自己的遭遇,DISS中介不做人,中介可以对准顾客说:受害者是没有水准的人。
有时候所谓的同胞坑起人来更加厉害,所以凌霄知道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老乡,对方在不损害自己利益或者有利可图时对老乡多少是和善的,但要是没有好处,或者有利益冲突时只怕对方下手毫不客气。
的确是有那种义无反顾帮着人的老乡和同胞,但不多,而且这种人往往不是精英阶层的,俗话不是说了吗?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到了精英阶层级别的人分分钟钟都是钱,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