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心知肚明(3 / 4)

专门问了一下原主的想法,看看她有意见吗?而原主被提醒后才记起来伊莲娜结婚这件事,她对参加婚礼穿什么衣服完全没有想法。

两个人商量一下,说起来比较安全的做法是穿着小礼服去,因为婚礼就是一个交际场所,而有钱人的交际场所一般也多是穿小礼服居多。

但穿小礼服的缺点也很明显,穿裙装容易走光,谁知道这一次在婚宴中会不会有人动手?万一打斗起来穿着小礼服太不方便。

想清楚的她不由问了一下凌霄的意见,凌霄想了一下,直接说她给缝制一套衣服,穿上去不怎么掉价,又比较方便打斗。

原主听后十分高兴,并没有打算买所谓的名牌,在她眼里这种只能穿过一次,就不得不丢掉的衣服又贵又麻烦。

作为一个出身一般的人一想到要花费几千几万甚至更多的钱财才能买一件名牌衣服,穿过一次就要直接丢掉,e!想想就感觉有些舍不得。

即使别人说她抠门,但她还是会这么觉得,在她看来衣服的主要功能就两样:保暖遮体,衣服的颜色款式算是锦上添花,并不属于必要的。

花了很多的钱买下穿一次就丢弃太过奢侈无度,不丢又无法清洗,不清洗怎么放?这些情况对原主来说觉得很好笑。

不可水洗不可干洗?这是什么诡?难道这是服装面料做成的?有着这种致命缺点,就让原主根本不可能喜欢所谓的名牌,太贵了。

跟着她一想到自己还要去参加婚礼就感觉头疼,因为她根本对那个所谓的婚礼不感兴趣,就对凌霄说:“我不想要去,宁可多多思考一下数学题。”

凌霄想了一下,就说:“既然这样的话我去参加婚礼,我看你根本不喜欢,那么就不要管了,我全权负责好了。”

“好啊!”原主一下子欢呼雀跃起来,直接又去思考自己的问题,根本不在意什么婚礼,当然她打算到时候要看看情况,因为以后在工作中也许会提到自己的经历。

凌霄也就没有逼着原主探讨衣服问题,但她发现还没有买衣料的地方,就找到一个商场看看衣服,看的不是款式,而是衣服的料子。

找了一番后就找到适合的衣料,就开始准备动手,原主才知道凌霄还会女红,看着她裁剪、缝制好一套衣服,她根本没有打算做什么裙装。

万一出事跑路时一个不好就会走光,到时候是跑还是不跑?不跑有可能会死,跑路走光还跑不快,那一个选择都很操蛋。

作为凌霄感觉只有活着才会有着无限可能,因此她觉得最大限度地活下去,所以凌霄最终选择穿着裤装参加婚礼。

什么?女性必须穿裙子?这说法当然是错误的想法,这又不是早年的欧洲,女人没有穿裤子的权利。

凌霄当然不反对别人穿裙子,但反对别人不让自己穿裤子,裙子和裤子都是衣服,并不算是小众的癖好,完全可以。

原主看完后也比较喜欢穿裤子,终于到了参加婚礼的时间就准备出发,那么她该怎么去?她没有车子。

因为凌霄打算参加婚礼后就要飞往别的国家应聘,原本的车子就卖了,因此只能使用了公共交通工具。

她已经把一部分行李托运到机场,随身带着一个双肩背着的旅行包,包里面放的是参加婚礼需要穿的衣服和鞋子。

整个人打扮很利索,脚上穿着一双仿军靴就上了路,不能使用11路的凌霄最终选择坐地铁,为此专门确定坐几号线。

上去后才发现有些不对劲,要知道如今的气温不低,导致不少人都出汗,这里的味道很绝,主要是体味太厚重,凌霄不得不带上了口罩拯救一下自己的嗅觉。

她一上来就发现自己身后还有不少小尾巴,感觉到数量变得更多,大概有人想要追杀,但发现被追杀的人竟然彻底跑掉,唯一剩下的人就是凌霄,因此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