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沈氏是江浙第一大家,江浙之地本就以富庶著称,沈氏之富更可敌国。
吴兴沈氏主家大宅位于太湖湖畔,占地千亩的宅院将太湖一角截入自家后院,尽显大家风范。沈氏家主沈万三偏爱湖景,特命人围着园内的太湖建造了一个太湖园。园中风景美妙,太湖水景自不必多说,江南园林的美妙之处尽显其中。
时近黄昏,湖风轻拂过太湖园心太湖亭,亭中有一肥胖中年男人静坐其中。
沈万三生的和大部分富人一个样,从小衣食无忧的生活养成了他富态的体魄。沈万三爱钱,很俗。但他又确实爱景,不然也不会花大价钱大心力特地建出这个太湖园了。平日无事之时,他就喜欢一个人坐在这太湖园心太湖亭中,对着粼粼的太湖水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他不介意别人说他附庸风雅,因为在他心里,这样说的人都是在嫉妒他如此有钱还能有心风雅。
黄昏的太湖园是绝美的,昏黄的霞光映照在通透的太湖水中,金光闪闪的。偶有飞鸟掠过湖面,也像是被湖水染上了一层金光,带着耀人的光芒直冲天际。傍晚的清风拂过湖水,带上了一丝湖水的凉意,吹的人身上瑟瑟发抖。
沈万三满身肥肉,不惧这一丝凉意。端起亭中石桌上的茶水,只感觉世界是如此的静谧美好。但乱世的静谧往往都只是短暂的假象,远远的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把沈万三从霞光下的美景里拉了回来。
“父亲,父亲。我就知道父亲你又一个人躲在这里了。”
娇俏的身影跳跃着直接扑向出神的沈万三,被惊扰的沈万三丝毫不恼,张来肥胖短小的双臂稳稳的接住了扑过来的身影。
“你啊你啊,都是二八年华的大姑娘了,怎么还是这样冒冒失失的,将来怎么嫁的出去。”沈万三敛起脸上的笑意,故作嗔怒。
来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听其对沈万三的称呼似乎是沈家大小姐,可这娇小精致的小脸上又哪里找得到半分父亲的影子。
小姑娘也不惧父亲的嗔怪,嘻嘻一笑,可爱至极,“嫁不出去正好,妍儿一辈子都要陪在父亲身边。”
沈万三最受不了女儿这副娇俏的模样了,装出来的嗔怒在女儿的可爱攻势下瞬间破功,噗嗤一笑,满是肥肉的中指满怀宠溺的在女儿的鼻头上轻轻一刮,“好好好,我家妍儿知道心疼父亲,晓得父亲没有人疼,要陪着父亲了。”
吴兴沈氏的大小姐又哪里会真嫁不出去?无论是沈万三还是沈心妍都没有把这一句笑谈放在心上,沈万三让女儿离开自己的怀抱,笑着问道:“这个时间,你不在书堂温习晚课,跑来太湖园做甚?”
沈心妍嘟起小嘴,坐在父亲身旁的石凳上,端起石桌上的茶壶倒了杯水小抿一口,“父亲还说,妍儿都在书堂里坐了一天了,趁着吃晚饭的时间好不容易从先生眼皮子底下跑出来。本来是想去找哥哥玩一会儿的,又找不到人,所以妍儿只好一个人来太湖园玩了啊。”
沈万三拍了拍女儿的小脑袋,“你哥哥啊,我让他去大都办些事情,还没回来呢。”
沈心妍放下茶杯,瞪大了眼睛问:“是去见皇宫里那些人吗?”
沈万三眯着眼睛点点头。
沈心妍却满脸嫌弃的摇头说道:“皇宫里的那些人都不好玩,哥哥去那里做什么?”
沈万三哭笑不得,“你哥哥是男人,将来是要接管我们沈家诺大的家业的。他去大都是去办正事去了,又不是去玩的。”
这个话题对沈心妍来说索然无味,她起身坐到太湖亭边的栏杆上,摇晃着一双小腿,望着已经落到远处树顶的太阳一时出神。
“父亲,士诚哥哥是去哪儿了啊?这么久了,一次都没来找妍儿玩过。”
沈万三神色一动,看了看女儿出神的侧脸,叹了口气,“你士诚哥哥也是干大事的人,哪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