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时后,老师讲完了课,其他同学都是送了一口气,这些内容很深奥,需要在课后不断理解,但是刘琅已经完全掌握,不过他还有事情,收拾了一下课本就向门外跑去,因为在隔壁不远的另外一间教室里马上就要上课了,那是菲尔斯教授的冶金材料课程。
对刘琅没有选择自己,菲尔斯有些生气,对刘琅选择了克莱尔,他就更生气了,难道是刘琅有自虐狂的倾向?
不过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刘琅就出现在了他的课堂上,按照刘琅的话来说,他也要争取获得材料学的研究生学位。
其实不仅仅是菲尔斯教授的课程,刘琅手里有一张课程表,是工程学院所有研究生的课程表,他每天按照这个课程表去上课,什么材料学、工程控制学、工程设计学、计算机工程学,甚至是工程数学,他都会去学,每天从早上八点开始一直到下午五点,基本上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
开始的时候,刘琅这种“胡乱”学习的态度引起了菲尔普斯教授的不满,这不是胡闹嘛,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既然你选择了克莱尔的课程就要专心学习,哪能东一下西一下,于是就把刘琅叫到了办公室想要和他谈谈,结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后,菲尔普斯教授就无话可说了,原因很简单,他见识到了刘琅那强大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凡是他学过的知识都牢牢的记在了脑海之中。
这样的学生菲尔普斯从来没有见过,而且还是一个小孩。
看来,那次面试对于刘琅来说,应该只是一次轻松的过程吧。
从这一刻起,菲尔普斯觉得他应该从新认识这个天才了,任何常识的判断在他身上完全没有参考的价值,或许,刘琅真的可以成为斯坦福大学历史上最有名的人……!
于是刘琅就跟在华夏大学学习时一样,他可以随便去听任何一门课程,甚至允许他去其他院系去听课,不过刘琅才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工程学院的课程已经足够他去消化了!
秋去冬来,转眼间就到了十一月份,刘琅已经在斯坦福大学学习了四个多月,四个月的时间是短暂的,对于很多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时间内对自己的提升很有限,可能他们只参加了几次实验。
不过对于刘琅来说,这四个月时间用脱胎换骨来形容也不为过,每一天他都如海绵一样汲取着大量的知识,每一天都在进步,一点点积累下来就有了海洋一般的深邃。
“孙大哥,来,咱们来次对打!”
早晨六点钟,刘琅准时来到了院子里,孙虎已经在一招一式的打着军体拳,动作虽然缓慢,可每一拳每一脚都充满了力量。
“砰!”
孙虎一拳打在了一颗大松树上,碗口一般粗细的松树微微的一动。
“不大,我怕伤着你!”
孙虎摇了摇头说道。
“我当然打不过你了,咱俩过过手就成了。”
刘琅早把军体拳练的滚瓜烂熟,其动作比孙虎还标准,可他总觉得武术需要实战才能发挥作用。
孙虎完全无视刘琅想要“对战”的要求,白了一眼把外衣穿在身上转身走进了屋。
刘琅的智慧无人能比,但他就是六岁的孩子,可智力和身体就是两回事,即便他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四,那也还是个孩子,孙虎的胳膊都比刘琅腿粗,孙虎可不想逗小孩玩。
好吧,刘琅讨了个无趣,他重生一世,脑袋变得聪明无比,但身体没什么变化,或许他比上一世同时期要高壮一些,那是因为饮食很好,仅此而已,并不会变成一个习武的天才。
洛杉矶的冬天比不得东北,不过也是凉风习习,斯坦福大学的学生也进入了考试阶段,刘琅走在校园里看到很多学生都拿着书本各自复习,这场景跟国内大学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学生的紧张程度更甚一些,要知道斯坦福大学各个学科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