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寸只不过随口一问,京城衙门向来与军队井水不犯河水。可听到“万年县”三个字,他不得不多想。
万年县是他的管辖地界,出了问题总会有人倒霉。
最近万年县内可有需要调兵的事?
一路上闫寸都在思索这个问题,但没什么头绪。
众人回到县衙,已是午初时分,长时间骑马,磨得他们大腿内侧生疼,下马后多少都咧着螃蟹步。
吴关正无聊,见众人回来,兴冲冲地奔上前来,帮着将捆在布袋里,被马驮着的王三郎放下马,并冲闫寸道“你怎知道他的藏身之处?”
“大唐建国以来,王三郎的籍册内唯有两笔记录,其一是武德四年主人家为他写了一份文书,帮他脱了奴籍;其二是武德五年,他所在的商队遭流兵抢劫屠杀,他是报案人之一。
这案子记得较为详实,官府曾两次找他问询,之间间隔有二旬之久,但询问地点均是他获救的金亁村。
他在那村子待的时间可不短,应是有恩人的。
人到了要逃亡的时候,总会格外惦念对自己好的人。
死马当活马医,去碰碰运气而已……我运气不错。”
“确实不错。”吴关拍手道“可惜了,若他连夜奔逃,说不定真就能做那漏网之鱼,在江河中游个畅快。”
“你希望他逃?”
“我就是……想问问他为啥不带着恩人逃?”
“你想审他?”闫寸问道。
“诶被你发现了,我……可以吗?”
自从上回私自审问玄远,被闫寸口头教训,吴关便十分谨慎,做事之前总要先征求一下闫寸的意见。
闫寸道“叫上安固,他能提点你。”
“好。”
“对了……这个给你吃吧。”闫寸随手掏出不良人给的麦饴,递给吴关。
“这是啥?”吴关接过,并未急着往嘴里放。
“你没吃过?”
“我应该吃过?”
应该的。
饴是从麦子、粟米等谷物中提出的甜味素,制作成类似糖块的东西。在大唐,这是小孩儿最廉价最普及的零食,也是日常所用的调味料。
没吃过还能理解,但吴关好似连见都没见过的样子,算怎么回事儿?
闫寸懒得跟他解释,只道“你尝尝就知道了……多吃点吧,那么瘦小。”
“哦。”
虽答应了,吴关却只将麦饴揣进腰间的皮袋。
“你也不爱吃甜的?”闫寸道。
“还行吧。”吴关窃笑一下,解释道“我听说,不能乱吃旁人给的东西,我认识你才不过四五天……”
“不是……那什么……”闫寸只觉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你蹲大狱的时候,吃着我的胡饼,喝着我的酸梅汤,咋没见你讲究?”
“那会儿条件不允许,现在允许了。”吴关回答得理直气壮。
行吧。闫寸心想我就多余那一问。
“得了,我审犯人去了,闫县尉静待佳音吧。”放完大话,吴关又立即道“那个……万一我没审好,还得麻烦你找补找补。”
闫寸摆摆手。他太疲惫,太需要睡会儿了。
县衙牢狱。
一路颠簸,要了王三郎半条命。
别人是骑马,他是被装进口袋,由马横驮回来——为方便奔袭,骑兵们常常这样押解犯人。
此刻,他的肚皮被马鞍子磨得通红,其上还有几个水泡。他正撩开衣襟,给肚皮扇风。
他怎么也没想到,随后走进牢房的,竟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小郎君。小郎君身后还跟了个圆球状的胖子。
“他们不仗义。”吴关率先开口道“刚一落网,就把你供出来了。”
“谁把我供出来了?”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