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的妆很浓,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但在恐惧面前,成熟的伪装不堪一击,孩子的一面展露无遗。
她是被人拿水泼醒的,脸上的水可以擦净,泼湿的衣服也可以换掉,额前湿漉漉的头发却透露了情况。
此刻,簪花与闫寸隔着书案,一坐一跪。
她消瘦的肩膀微微颤抖,脸上还有被阁主抽出的指痕,她强忍着没落泪,害怕哭会引得阁主不满,那样等下她还要吃苦头。
一个受了欺负的姑娘,总能引起男人的恻隐之心,正襟危坐的闫寸却没有这种情感。
“所跪之人姓甚名谁,报来。”闫寸道。
“簪花……”她小心翼翼地看了闫寸一眼,知道对方要问的不是自己的花名,改口道“我姓杜,石楼县人……好像是石楼县吧。”
“好像?”
“我……不知道。”簪花低下头,声音也低低的。
阁主陪着笑脸,在旁补充道“我把她买回来时还不足五岁,不怎么记事呢,牙人也没说清楚来路,我把她养大,又经师傅教习琴技、舞艺,可不容易……”
隋末唐初,饥民遍野,一贯钱都用不了,牙人就能买到一个机灵的女孩子,转手卖入院阁,便是十数倍利润。
战乱导致人口买卖混乱无序,很多如簪花这样的孩子,在买卖流通过程中,忘了自己的根在哪儿。她们是长安这池浑水中的浮萍。
在阁主开始长篇大论的讲述苦劳之前,闫寸摆手让他打住。
“那么,杜姑娘,你仔细想想,刘员外死前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可有反常?”
“只有一点。”簪花笃定道“他吃过一粒药丸。”
显然,这姑娘已在心中盘算过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发现了反常。
“药丸?”
“嗯,我们喝酒时,他偷偷吃的,以为我没发现,可房中只有我们二人,一切都逃不出我的眼睛。”
这说法引起了闫寸的兴趣,他微微向前探了探身,问道“药丸是从哪儿拿出来的?”
“袖内。他从袖内摸出一个锦囊,紫色的,药丸就装在锦囊里,他以酒服下了药丸。”
闫寸的确在卢员外袖内发现了一个紫色锦囊。锦囊内层有药丸化开留下的痕迹。
天实在太热,这样随身携带药丸,很容易化开。
“既然是背着你吃的,为何你看得如此清楚?”
“喝酒时我便注意到了,他的手总在袖内摸来摸去,我以为……以为是送我的礼物——姐姐们总能收到恩客的礼物,一根银钗,或者一个玉镯……之类的吧。
今日是我的梳拢夜,姐姐们说,恩客会带礼物来的……”
如此说来,簪花的确有理由格外关注刘员外掏出的每样东西。
“明白了。”闫寸道,“除此以外呢?刘员外可对你说过什么?”
“不过是些……荤话,没什么特别的。”
簪花微微抬眼,瞄向闫寸,想探探年轻公差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对上了一双冷淡的眼睛。那双眼睛仿佛一下就看透了她的想法。
不受控制地,簪花避开了目光。
“你若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将来治罪莫怪本官没提醒。”闫寸道。
簪花缩了下脖子,终于道“我只是……想起一件旧事。”
“何事?”
“几日前,刘员外带我去宣平坊踏青,据说那里绿柳成荫,是消暑的好去处。
待我们到了宣平坊,刚下马车,有一匹不知哪儿来的惊马,拖着一辆马车,向我们冲了过来。
当时万分凶险,若不是刘员外拽着我扑向一旁,我定要被那惊马撞死、踩死。
我赶忙谢刘员外的救命之恩,却发现他脸色很不好。他看着远去的惊马,喃喃道了一句’冲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