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在一个隐秘处还有个小小的指针在转动。
“这是?”
“炸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爱人。”
“呵呵是吗,前辈还会说这种冷笑话。”甄叶将炸弹放在汤田的尸体上,再次走出门来。
“好了等几分钟后这里就会被夷为平地,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夜催促甄叶抓紧离开,“对了,你知道这里那有的士吗?”夜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看着甄叶怪异的脸色,夜连忙解释,“你可不要认为我是迷路了,我回来完全是为了帮你湮灭证据。”
“。”呵呵。。你不这样说我还能相信。“那我们去哪呢。”
“哦,去赛马场那里,哪的老板欠我一大笔钱,正好把委托费也给你。”
“帮前辈办事怎么可以要钱呢?不行不行。”甄叶一个劲的拒绝。
“那可不行,办事给钱那是规矩,不能打破。”夜现在是不在乎,反正钱够了,而且要是不以钱为诱饵,你自己跑了,把我丢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凉地方该怎么办?这个地方地形这么复杂,我都差点迷路了。
s感谢liu0622和石澜181的打赏!
没有看见你们说要写哪一个情节,那就都写了。下一章写狗狗杀人事件,这次事件过后夜很可能会多条小狗了。
还有就是关于沙鹰的事,不会就因为这个问题而建楼讨论吧。关于为什么会写沙鹰,那是因为沙鹰是手枪之王,不仅是精准,破坏力,都是最强的。还有它那完美的形体,我想每个男人都会喜欢。
当然他的缺点也是非常大的,首先就是那巨大的后坐力,这让沙鹰很难连续开枪,往往一枪后,手就因为麻木控制不住。还有最大的缺点就是它极少的装单量,对比有的手抢的17颗子弹,沙鹰仅有7颗。
所以一般只有在远距离射击会有优势,其他情况多会被拖累。
不过这并必能挡住我对沙鹰的喜爱!手枪没有沙鹰那是不完美的。反都写了,现在又不能改。
你们咬我啊。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