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扎斯(3 / 3)

“啊,哈哈哈哈哈!”

“咔嚓。”

电话挂断,只留下一脸懵逼的李云枫,还好杰克的提醒紧随而至

“李,别愣,立刻出门向南,我已经开始追踪了。”

“好!”

人命关天,李云枫毫不犹豫地丢下话筒,就冲出了酒店,芭芭拉也适时地向李云枫介绍起了扎斯的生平。

扎斯,即维克多扎斯,白人男性,身高一米七三,疯子杀人狂,擅长刀具,喜欢抹别人脖子,而且每杀一个人,就喜欢在身体上留一道刀疤作为纪念,由于长期作恶,导致扎斯全身都是杀人后,留作纪念的刀疤。

此人原本被蝙蝠侠抓住,并关在阿卡姆疯人院,但因为数月前,小丑引发的暴动而成功越狱。

在阿卡姆疯人院坍塌,蝙蝠侠发疯失踪的这段时间里,这货也没闲着,制造了多起命案。警长戈登似乎找到了线索,准备带人抓捕他。但后来由于狂笑之蝠突袭哥谭警局,导致抓捕行动不了了之,扎斯继续逍遥法外。

毫无疑问,扎斯已经打听到了蝙蝠侠归来的事情,所以摆开龙门阵,来会一会他的“老朋友”。

“另外,李,你要小心,扎斯很早就想亲手抹掉蝙蝠侠的脖子了,还在他自己的身体上,给蝙蝠侠预留了一个刀疤。”

听完巴巴拉的介绍,李云枫已经明白,扎斯远比那些自己收拾过的帮派成员们凶残的多,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如果放任他自由活动,天知道这货会杀多少人。

更重要的是,在哥谭,像扎斯这样的疯子还有多少?

李云枫不敢想象。

还好,就在李云枫刚刚出门的三分钟之后,杰克传来了捷报“找到了,扎斯在一处居民楼中,我现在就把坐标发给你!”

“好!”

得到坐标的李云枫立刻发动缩地术,他的身形犹如闪电般穿梭在哥谭市的街道上,短短数秒之后,就来到了那座居民楼的大门前!

“!”(哥谭的未来)

就是这幢居民楼的名字,但实际情况却与这高大上的名字完全不匹配。因为这幢居民楼是典型的低端户型,只有五层楼高没有电梯,每一层有四套住房,目测面积也不大。

“小心,蝙蝠侠!”

杰克在通讯器里提醒道“还有,祝你好运。”

李云枫点了点头,接着便打开了蝙蝠头盔中的透视功能,让他能够看见门后的情况,防止被阴。

还好,居民楼的大门没有锁,李云枫推门而入之后,发现里面的灯也还亮着。

由于明亮的灯光反而会干扰透视的效果,于是李云枫索性就关闭了该系统,用自己的强化感官来观察周围的一切,并且立刻就注意到,自己左手边的那扇门半开着,仿佛是在邀请蝙蝠侠的到来。

好,我来了!

在心中默念了这一句之后,李云枫就推门而入,随即他便看见……